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抚养费的标的的诉讼费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起诉抚养费的标的的诉讼费包括哪些?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抚养费的诉讼费按照诉讼标的计算。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

具体计算可参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为方便计算,都是使用如下诉讼费速算表,简单实用,仅供参考: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 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包括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等。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只有在离婚夫妻之间有孩子,而且孩子只有一方有扶养权,另一方没有抚养权时,才有可能会存在抚养费的诉讼争议,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于孩子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协商不成的,有扶养权的一方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就会产生诉讼费用,而此项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承担的。


·东莞军人离婚律师怎么帮助分割财产?
      我们都知道对军人离婚法律是有特殊的规定的,因为军人作为国家的守卫者因其身份的特殊性,所以在法律上有具体的适用内容,那么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东莞军人离婚律师怎么帮助分割财产?”因此,我们为您收录下列的内容帮助您的了解。 军人离婚时财产的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


·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久?
      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造成一定的伤害,对此很多人都会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毕竟还对家庭,子女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那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拒付抚...


·一方不同意走法律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离婚?到最后法院能强判吗
      一方不同意走法律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离婚?到最后法院能强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


·离婚后复婚以前的财产怎么算
      离婚后复婚以前的财产怎么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为了全面建立防治违法婚姻的法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我国《婚姻法》建立了无效婚姻制度。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但是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能申请,那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1、必须具有法定...


·一、离婚少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一、离婚少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


·结婚几年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顾名思义,就是在双方同意离婚时法院依法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划分为各自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判定对半分割,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并且有证据,比如出轨、虐待等。那么,结婚几年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下面,让我们为您进行讲解。 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


·自愿认罪国家赔偿申请可行吗?
      虽然我们您都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行使过程中如果存有侵权行为存在的,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国家赔偿责任。但是对于国家赔偿的申请大多数人都是一知半解的,就如自愿认罪国家赔偿申请会被审批吗?针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得先从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开始说起。 一、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1、即使男方后悔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赠与女儿的财产,但是这种情况真的没有后悔药可吃了。以法理学角度解释,离婚协议约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子女所有,这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更具体说来是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


·增加抚养费代理词有几部分组成?
      增加抚养费代理词有几部分组成?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


·争夺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很多夫妻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主要是在孩子抚养权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此时双方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其实也是有要求的,而这个要求也就是相应的有利证据。也就是说哪一方能够提供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争夺抚养权有什么要求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