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抚养费的标的的诉讼费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起诉抚养费的标的的诉讼费包括哪些?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抚养费的诉讼费按照诉讼标的计算。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

具体计算可参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为方便计算,都是使用如下诉讼费速算表,简单实用,仅供参考: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 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包括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等。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只有在离婚夫妻之间有孩子,而且孩子只有一方有扶养权,另一方没有抚养权时,才有可能会存在抚养费的诉讼争议,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于孩子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协商不成的,有扶养权的一方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就会产生诉讼费用,而此项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承担的。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往往会签订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合同中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说明。那么,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我们即将在下文整理相关内容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1、在...


·婚姻在当代社会是指适龄的男女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婚姻在当代社会是指适龄的男女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经济生活以及精神物质等方面自愿结合。同时双方根据自身的条件,观念结合而产生的夫妻关系,我国依法保护公民的婚姻关系。也支持婚姻关系中任一方表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时的申诉权。婚内女方出轨男方可否获得赔偿在收集到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在婚...


·执行回转与国家赔偿是什么?
      在新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有些冤假错案的犯人在洗清不白之冤重新回归到正常人的生活中时国家都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在这期间很多人经常会听到执行回转这个词语,那么执行回转与国家赔偿到底是什么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资料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执行回转?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


·子女满18岁的支付抚养费还需要吗?
      子女满18岁的支付抚养费还需要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继续给付孩子的...


·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


·子女抚养权归父亲有哪些情形
      子女抚养权归父亲有哪些情形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


·结完婚领了结婚证离婚彩礼要退吗?
      结完婚领了结婚证离婚彩礼要退吗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
      一、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依据国家赔偿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国家赔偿的判决后,赔偿由义务机关负责执行,如果义务机关不执行的,被赔偿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离婚协议返还财产判决书不执行怎么办
      离婚协议返还财产判决书不执行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


·法律上是怎样规定无抚养能力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
      法律上是怎样规定无抚养能力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身体缺陷不能工作或者精神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即无抚养能力。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该由谁抚养?“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在如今的社会已经非常常见,那么,夫妻双方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根据国家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判决,并且具有强制性。那么,关于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的这个问题,我们将为您提供如下具体内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