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离婚财产归子女的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夫妻离婚财产归子女的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一般,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无法共同生活。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2、儿子/女儿取名 ,离婚后由男方/女方抚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 18周岁止。

3、双方有位于 房产一套、 牌号车辆、存款 元等,双方一致同意:赠与给儿子/女儿 。

4、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二、办理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总的来说,这份协议书中也不能就是简单的一句财产全部归子女,如果协议书就是这么一句话的话几乎可以被判定为无效。而且,把财产送给子女的决定必须是两个人共同的意思,双方全都没有资格用亲情去绑架对方,强制性的要求把财产给子女是无效的。


·夫妻离婚双方没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双方没财产怎么分配?没有财产就不需要进行分配,对于没有财产的离婚纠纷中,和其他离婚纠纷一样,只是对财产这块不需要进行分割。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


·影响抚养费的因素有哪些
      家庭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都是不同的,因为在确定抚养费的时候,往往是根据一些实际的因素进行的。那么实践中,影响抚养费的因素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介绍。 一、影响抚养费的因素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


·抚养费的给付
      抚养费的给付,对于有条件的父或母,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


·反家暴法保护对象包括哪些人
      反家暴法保护对象包括哪些人一、反家暴法保护对象都包括哪些《反家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解读:在附则中增加准用条款,扩大了家庭暴力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有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都...


·起诉离婚是在哪里开庭?
      起诉离婚是在哪里开庭?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规定那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


·夫妻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我国现在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因此有的家庭中也迎来了第二个小生命,但之后随着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终走上离婚的道路。这种情况下,肯定需要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夫妻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两个孩子一般都是一...


·一、犯重婚罪?
      一、犯重婚罪有哪些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一、两人结婚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


·家庭暴力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家庭暴力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家庭暴力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