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二、转移财产的应对方法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1、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2、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3、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4、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法院会给予追究。

虚构的债务是不真实存在的债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但是债务是否是虚构的需要证据证明。

夫妻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就会存在共同财产,因为共同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所以在离婚时,应当平等分割,即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但是应当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为了保证公平,就不应当存在故意转移财产、恶意制造债务的情形出现,否则就会被处以相应的处罚。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理离婚手续吗
       诉讼离婚过程中,若最终是由法院判决离婚的话,则此时法院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书,其中明确判决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没有拿到离婚证心里还是不踏实。那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理离婚手续...


·老人的离婚证丢了如何补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离婚前办理财产公证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


·遗弃家庭成员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
      一家人,本来就应该和和睦睦的相处,善待老人,抚养子女这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在我们生活中,还是有很多的人不愿意赡养自已的父母和抚养自己的孩子,又或者不抚养残疾的亲人,这些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视为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关于何时构成遗弃罪,下面我们将以遗弃家庭成员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呢的问题为...


·诉讼离婚多长时间可以离
      诉讼离婚多长时间可以离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


·一、夫妻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夫妻财产分割依据是我国婚姻法当中的39条规定,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来分割财产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


·起诉离婚要多少费用?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实践中多数夫妻离婚时采取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起诉 离婚相对于协议离婚来说,手续更为繁琐,需要等待法院漫长的判决,因此,时间也更久。不过如果夫妻在离婚时有无法协商的争议,采取起诉离婚的方式也未尝不可。那?起诉离婚要多少费用?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


·失踪的人能否起诉离婚?
      如今离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一些年轻夫妻生活上出现问题后,最终可能走上离婚的道路。在具体方式上面,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有时候,夫妻一方为了逃避离婚诉讼,会逃避不见,玩起了失踪。那么失踪的人能否起诉离婚?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失踪的人能否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


·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一、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刑事拘留的规定主要是: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一些事项,我们在继续分割的时候要严格按照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来进行分割。而且,在进行清理财产的时候,一定要如实的进行汇报,如果是存在故意隐藏财产的情况,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


·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一、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无婚姻登记起诉实际上是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的,毕竟双方当事人没有经过公证机关争取结婚,那么就不去修婚姻登记的合法程序手段。双方事实上不需要关于所拥有的财产作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离婚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