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1、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2、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放弃了继承权,自不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担清偿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可以因此而不履行法定义务。比如,负有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即使放弃了继承权,对被继承人生前因生活、就医所形成的债务,仍应在自己的义务范围内负担必要的偿还责任。又如,继承人不得以放弃对已故配偶的遗产的继承权为由,规避对双方子女的抚养义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1)为了早点继承财产,故意将拥有财产的主体(也就是我们说的被继承人)杀害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具有某种杀人的动机,只要是故意对被继承人实施了杀害行为的(不论最终是否造成了被继承人的死亡),都会依法被法院剥夺期其继承权,如果是意外情况不小心将被继承人杀害的,或者不是杀害而是故意伤害被继承人的,后果不管是被继承人死亡的,都不会丧失其继承权。杀害的不是被继承人本人的,也不会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有几个的,为了争夺继承权而把其他继承人杀害的。

当然这种情况主要是以争夺继承权为目的而把其他继承人杀害的,会失去继承的权利。目的不是为了争夺财产的,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把其他继承人杀害的,会追究刑事责任,但不会因为杀害了其他继承人而失去继承的权利。

(3)对被继承者实施暴力等虐待现象或者遗弃的。

遗弃被继承者的继承人主要是因为被继承者没有的生活能力,需要照料,而继承人不履行此义务,对其遗弃的。对老人的生活状况不管不问,放在一边的。虐待主要是指继承人具有暴力倾向,且把矛头指向被继承人的,以非法手段对其挨打等,情节严重的直接判决丧失继承权,而情节不是很严重的,需要由法院根据被继承人被虐待的时间,被虐待的程度以及继承人的悔改态度来判决是否让继承者失去继承权。

(4)对遗嘱进行伪造,造假的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

就是对原本的遗嘱做出了不合法的改变,歪曲事实,充当被继承人自立遗嘱的,或者私自毁灭遗嘱后擅自假造遗嘱的,以不合法的手段对被继承人进行威胁让其根据自己的想法来立遗嘱的,控制了他人的人事自由权,若出现这几种中的任何一种,直接丧失其继承权。如果对其是否应该撤销继承权而产生了纠纷,则由法院来判断推理,从而判决是否拥有继承权,但是,判决下来的任何一种结果,都应该接受并且服从,承担其后果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放弃继承权的当事人一般不会主动去办理公证,是其他人担心当事人以后再来继承遗产,所以才想要对这份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声明办理公证。但开头也提到放弃继承权没有必要办理公证,而且,当事人自己不想去的话,其他人无权代为办理公证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怎么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怎么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


·2023年新的继承法规定是什么?
      2023年新的继承法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继承法》相应废止。 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继承的规定,主要是第六编,下面是具体规定。 《民法典》 第六编??继????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


·继承人争遗产官司会判刑吗
      继承人争遗产官司会判刑吗根据情节决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首先,依据《继承法意见》第9条规定,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其次,依据《继承法》第7条4款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


·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关系是什么?
      一、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关系是什么?赠与税是自然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时,依法对赠与财产应缴纳的税款。赠与税的征税客体是赠与的财产,除包括赠与人无法赠送给他人的货币和实物外,还包括无偿免除的债务人的债务或无偿为他人承担的债务,以及无偿提供给他人的预期可得的财产。我国没有遗产税。二、赠...


·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
      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纠纷诉至法院的,应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材料。那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呢?另外,继承纠纷的当事人须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那么,在实际案件中,遗产继承诉讼如何举证?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 (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


·最新继承法规定的继承类别有哪些?
      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数量和占比将会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生老病死也将无可避免的越来越多,在老人离世后,其留下的财产就面临着遗产继承问题,根据被继承人和继承人不同的具体情况,最新继承法对于继承是如何分类的呢?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两年的诉讼时效。在遗嘱里面不一定都是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的规定,还有很大一种情况是将自己的遗产交给其他亲属或者是朋友,这叫做遗赠,接受遗赠的人,必须不是法定的继承人才可以。如果遗嘱当中存在着遗赠给他人财物条...


·办理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一、办理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可以打印吗?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可以打印吗? 自书遗嘱可以打印,但是需要立遗嘱的人签字盖章,并且需要注明日期。对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


·继承法中自书遗嘱能不能一式多份
      继承法中自书遗嘱能不能一式多份 一、继承法中自书遗嘱能不能一式多份? 继承法中没有规定自书遗嘱的份数,只要遗嘱本身符合法律规定,仅有一份也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


·订立哪些遗嘱要见证人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
      订立哪些遗嘱要见证人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又是“要式法律行为”,因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根据不同形式的遗嘱来看是否需要见证人:(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