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代位继承与遗赠都是继承中较为特殊的情形,通常见到的是两者分别适用那能否一同适用,即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若你也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中设立遗嘱的自然人称为遗嘱人,被遗嘱人指定接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遗赠具有以下特征:

1、遗赠是一种无偿给予他人一定财产的赠与行为。

2、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

3、遗赠与遗嘱继承同属死因行为,此区别于生前的赠与法律行为。

4、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

5、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

6、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额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依照法律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直系亲属,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和遗赠继承中均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根据上述概念可知,一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遗赠只适用于遗嘱继承;二是代位继承中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或晚辈直系血亲,而遗赠只适用于非法定继承人之间。

二、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抚养协议吗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应为有效,且只要抚养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都可以按协议内容取得被抚养人的遗产。其效力大于代位继承,因而,继承时先进行遗赠抚养协议的继承,在还有财产未分割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适用法定继承,当然如何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得适用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一种特殊的法定继承,在现实中需要注意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之间的区别。至于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事实婚姻拥有继承权吗?
      事实婚姻拥有继承权吗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1日)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


·一、丧葬费和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一、丧葬费和抚恤金属于遗产吗?1、丧葬费和抚恤金都不属于遗产,不应将其用于清偿死者的生前债务。再者,根据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的性质及发放的意图来看,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补助,享有分割抚恤金及丧葬费的人应该是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还有就是依靠死者扶养的...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遗产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没有怎么办
      遗产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没有怎么办 (1)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么就是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这样情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2)如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人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过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办理代位继承或者或转继承手...


·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诉讼解决代位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重点关注两方面的问题,即证据和诉讼时效,这是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的。针对其中的诉讼时效,超过了规定的时效起诉,那么就会从实体上败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一、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最新《民法总则》规定: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而,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规定了,胎儿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


·放弃继承权的有效法定方式是什么?
      放弃继承权的有效法定方式是什么?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在遗产继承中,有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等。不同情况下适用的不同,而具体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使用的范围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转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一)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


·继承法中事实遗赠抚养关系
      一般根据继承法等相法律条文,抚养关系应先按照法定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可以确定是否有协议,若有协议表明抚养关系那么应按照协议条款进行。但是一没有遗嘱二没有协议,即可按照事实遗赠抚养关系,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事实遗赠抚养关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


·继承法中对于胚胎有继承权吗?
      继承法中对于胚胎有继承权吗?有继承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


·继承人证明哪个部门开?
      继承人证明哪个部门开? 一、继承人证明哪个部门开? 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