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特征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特征是什么 一、工程预决算报告
工程造价俗称工程预决算。是对建筑工程项目所需各种材料,人工,机械消耗量及耗用资金的核算,是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及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一项要求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地质资料、设计文件、图纸等资料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
2、通过人工费、材料价格、设备价格等进行市场调查,结合定额进行工程量清单标底的核算;
3、依据工程现场进度,对工程量统计进行审核,配合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及审核工程款付款申请;
4、确认工程项目使用的工程劳务定额、材料定额、设备定额,对其数量与价格进行检查和控制;
5、根据工程验收情况和施工承包合同,负责工程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的最终结算工作,并进行成本差异分析;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等。
二、 支付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法律上需要以提供支付或者收款的凭证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主要依据和证据。
三、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签证、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其中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决定工程能否备案的关键材料,它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供了可靠依据和质量保证。它们是互相制约、紧密相连的。
1、建设依据
简要说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准的建设投资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规定的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包干协议主要内容。
2、工程概况
(1)工程前期工作及实施情况;(2)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监理、设备供应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3)各单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日期;(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产能力(详细说明工期提前或延迟原因和生产能力与原计划有出入的原因,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建设中为保证原计划实施所采取的对策)。
3、初验与试运行情况
初验时间与初验的主要结论以及试运行情况(应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初验报告及试运转主要测试指标,试运转时间一般为3—6个月)。
4、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
工程施工中竣工验收报告的大事记载,各单项工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图纸、监理文件、主要器材技术资料以及工程建设中的来往文件等整理归档的情况。
5、竣工决算概况
概算(修正概算)、预算执行情况与初步决算情况,并进行通信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投资分析。
6、经济技术分析
(1)主要技术指标测试值及结论;(2)工程质量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析,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情况说明;(3)建设成本分析和主要经济指标,以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所获得的投资效益;(4)投资效益的竣工验收报告分析,形成固定资产占投资的比例,企业直接收益,投资回报年限的分析,盈亏平衡的分析。
7、投产准备工作情况
运行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生产人员配备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培训情况及建立的运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8、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
9、对工程投产的初步意见
10、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特征是什么,这个问题,法律我们认为应当从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造价四个方面的特征来评估工程合同的具体履行状况。当然工程的履行特征除了以上的内容外,还要依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的具体情况来评估整个合同的履行情况,因而合同的内容尤为关键。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怎样的现在劳动争议的事件越来越多,许多人想知道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以及劳动争议涉及到的其他法律知识,我们懂得了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知识就会减少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能。为您解释此类问题的法律常识。 1、案件受理 编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细则实施细则
      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首先是要实现有法可依。但法律制定完备之后,要想使该法律得到实施,法律的效果得到全面的发挥,少不了实施条例的辅助作用。《劳动合同法》在规范我们劳动市场、调整劳动关系方面效果显著,少不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面我们为您提供《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具体内容。 劳...


·一、离职后工伤鉴定不给做是否合理?
      一、离职后工伤鉴定不给做是否合理?离职之后单位不给做工伤鉴定是合理的,法律规定离职之后不能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因为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发生工伤事故后的一年内,超过一年劳动者的工伤认定就无法被受理,没有工伤认定书,劳动者也就无法申请鉴定伤残等级。如果伤者属于工伤复查鉴定,那也是不能的,...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哪些类型?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哪些类型?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签订的合同都有哪些类型? 合同按照其订立方式可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采用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口头形...


·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
      当地政府为了统计当地人民的就业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到相应的就业服务中心去备案,相同的,如果解除了劳动关系后也需要及时的删除备案,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在劳动局备过...


·评工伤步骤是怎么样进行的?
      评工伤步骤是怎么样进行的? 一、评工伤步骤是怎么样进行的? 1、申报 (1)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


·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签一年吗
      您都知道,劳动者去公司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时间有没有限制了,劳动合同可以签一年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您感兴趣可以看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签一年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签...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一、工程罚款通知单范文 工程罚款通知单 致 : 你公司施工的 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我司决定对你公司处以 元的罚款,人民币(大写): 元。此费用将从你公司当月工程款中...


·一、解初劳动合同九级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解初劳动合同九级工伤待遇有哪些?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


·张掖市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什么?
      张掖市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什么?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如今,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业主们共同关心的话题,如果人们买的的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则会影响使用。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也会对工程进行验收,做出评级。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三个级别,优良、合格和不合格。那么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