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一、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是没有用的;


公民合法的房屋遭受到强拆时,被拆迁人通过暴力的方式对抗强拆的,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有可能构成人身损害的出现,被强拆人最好报警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是不可以进行强拆的,除非是公民的房屋有任何违建的行为,在没有任何违法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就一定要用正规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千万不要使用暴力的行为来解决,这样不仅会伤害到他人也会伤害到自己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房产公证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房产公证吗?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协议离婚的案件十分常见,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的都是双方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没有什么太大的争执,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协议离婚之后的房产需要进行公证吗,也就是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房产公证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预售商品房认购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预售商品房认购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预售商品房认购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很多购房者在认购预售商品房时比较注重中介的介绍,但是忽略了自己的购房风险,尤其在中介的极力推荐下,当然,中介的推荐是正常的,但买房子是一辈子的事,还是应该以自己的利益考虑为先,毕竟中介的推荐是出于其自身的商业利...


·目前我国各省市针对二套房产的首付比例都是不一样的。在大多数情
      目前我国各省市针对二套房产的首付比例都是不一样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首付比例总体来说是有所上调的,其中最重要的目的还是为了抑制我国的房价。对于一些有条件的人来说,购买二套房,也要事先了解一下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东莞二套房首付多少? 一、我国东莞二套...


·买房子关系重大
      买房子关系重大,其中自然少不了一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这也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是不得不注意的,否则日后就会影响到自身利益。那究竟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相信大多数人第一次买房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本站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是必须要买“五证”俱...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出租人是可以解约的。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3、故意损坏房屋的;4、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


·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
      随着社会节奏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住,而租房住的人中,又有许多房客在租房到期后还不搬走的现象,那么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呢?我们将为您来进行详细解答。 一、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有两种解决的方式: 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到法...


·一、老婆去世房产遗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一、老婆去世房产遗产继承规定是什么?老婆去世房产遗产继承规定是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具体手续如下所述。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


·一、二手房过户税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税有哪些? 1、契税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


·一、房屋买卖双方协议的内容怎样的?
      一、房屋买卖双方协议的内容怎样的?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租赁其实也就是房屋租赁,此时有的人是租赁民用房,但有的人
      房产租赁其实也就是房屋租赁,此时有的人是租赁民用房,但有的人却是租赁办公用房,其实无论是租赁怎样的房产,都是有可能产生纠纷的。那通常房产租赁纠纷都有哪些呢?只有事先作出了了解,有一个心理准备之后,日后纠纷出现才能采取措施准确应对。 一、房产租赁纠纷都有哪些 租赁纠纷的发生大概...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房屋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殊属性: 一、要式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这里的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