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产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房产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没有房产证的话,无法公证遗嘱的,但老人可以选择其他的立遗嘱的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是很难证明房子属于你的合法财产,公证处自然不会公证,财产权属存疑的遗嘱。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二、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有哪些?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综上所述,一些老人在生前会立遗嘱,如果想办遗嘱公证,需要提供房产证的原件,能够证实自己对房产的持有。没有房产证的话,公证处不予受理,这样遗嘱公证就办不成。申请遗嘱公证有一定条件约束,老人必须是神志清晰,具备完全民事能力,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
      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 如果离了婚,房产、贷款归女方,再买房当然就属于第一套房了 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屋登记认定,另一种是银行认定。 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三种,一种是房产登记认定;另一种银行认定;还有一种是改善住房认定。 1、贷款买过一套,在...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期限是多少?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期限是多少?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期限,他项权证的期限是债务偿还的期限,约定期限到期,并能按照约定内容履行,合同到期就可以解除,约定登记的时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没有法律规定的约束效力,抵押权不能因为过期而失去效力,如果贷款人到期未还清,都可以行驶抵押权利。一般来说在做...


·一、赠与的房产再次继承过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赠与的房产再次继承过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⑴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机构应提交当事人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⑵申请人为未成年人...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新政是什么?
      一、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新政是什么?2月19日,三部委联合发布新政,从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新政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


·一、怎么进行房屋租赁纠纷举证?
      一、怎么进行房屋租赁纠纷举证?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法人或其...


·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吗?
      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吗? 关于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这一问题,我们要告诉您的是,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关于这一方面的明确规定。所以是否有房屋合同到期优先续租的问题,主要取决于租客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有没有明确说明该租客是否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就我国现行法律而言,目前没有关于优...


·已经网签备案的房子怎样改名字?
      已经网签备案的房子怎样改名字(一)、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


·登记结婚后房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登记结婚后房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登记结婚后房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号自然也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


·佛山房产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佛山房产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


·一、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呢 合肥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2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最新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60%,且停止住房公积金个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