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北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湖北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审判标准是什么?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四、故意毁坏财物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或者是国家财物的,如果数额较小的就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是如果受损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处相应的行政处罚,进行拘留,并且实施毁坏财物行为的行为人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是毁坏的财物的价值过大、存在其他犯罪行为的,就应当进行定罪量刑。



·犯罪预备期间有犯罪中止么?
      犯罪预备期间有犯罪中止么?是有的;1、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例如甲携带凶器去杀乙,路上遇到几名治安联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并不知道甲的目的...


·刑事案件申诉可以看之前的卷宗吗?
      我们都知道由于各种原因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进行调查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并且很多人都希望刑事案件申诉可以看之前的卷宗,那么事实上刑事案件申诉可以看之前的卷宗吗?今天网就来给您说说刑事案件申诉怎样可以看之前的卷宗以及有关申诉的那些事。 一、刑事案件申诉可以看之前的卷宗吗? ? 根...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区别是什么
      一、无罪辩护轻罪辩护区别是什么 无罪辩护轻罪辩护区别是无罪辩护就是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罪轻辩护是说承认指控的罪名,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赔偿等从轻情节的,请求从轻处罚;轻罪辩护是说认为行为人构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轻的罪名,比如指控故意杀人罪,辩护故意伤害罪。 二、...


·走私罪该怎样量刑
      法律规定走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判处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


·集资诈骗2千万判刑怎么处置涉案人员?
      前段时间电信诈骗案涉及人员之广,涉及的诈骗金额更是巨大,对于这起集资诈骗案,我国给予极高的重视,甚至到境外逮捕涉案人员。公众对这起集资诈骗案的关注也是非常的。那么,对于集资诈骗2千万判刑怎么处置这些涉案人员。 一、集资诈骗2千万判刑怎么处理 1、集资诈骗是根据现有的刑法及最...


·缓刑社区矫正证明书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可能被判缓刑。顾名思义,缓刑就是推迟刑罚所受的时间,当然这有个限定的时间范围,也并不是所有的被告人都可以判处缓刑的。针对缓刑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缓刑社区矫正证明书是什么?缓刑又有哪些执行条件?一、什么是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


·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危险驾驶罪量刑能判缓刑吗
      可以,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


·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尤其是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司法鉴定不能够保证其结果的权威性,就无法保障司法审判的公正。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实在人为鉴定结果不符合自己的要求的话,也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


·怎样对绑架罪和抢劫罪区分
      怎样对绑架罪和抢劫罪区分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


·在绑架罪中跨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绑架罪中跨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绑架罪中跨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未满十六周岁,对绑架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对因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的,应按照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负责。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