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应注意那些方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应注意那些方面 一、了解建筑工程概况
我们每个人要做好每项工作,都必须在工作前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这样才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工程项目往往施工工艺复杂,各施工工种班组多,在技术上做好管理工作非常重要。首先,应熟悉施工图纸,甚至对每一道工序进行优化,了解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弄清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同时考虑资源、气候等自然条件,认真、合理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做好技术准备,施工规范,技术交底等。最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了解,熟悉施工图纸,只是对工程的纸上了解,这是不够的,要清楚、全面了解工程,掌握工程概况,必须亲自到现场进行勘察、了解。确保施工过程的每一工序步骤尽在掌握之中,各种情况的处理准备方案。
二、建筑施工管理协调方面
对应于组织管理体系,公司对每个岗位有相应的职责标准。公司应组织成立现场项目经理部,采用项目法施工,实行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并在施工前做好施工准备,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施工任务要求和施工方法,是为完成施工任务,实现建筑施工整体目标创造良好施工条件。尤其重要的是在施工全过程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的要求,围绕着质量、工期、成本等制定施工目标,在每个阶段、每个工序、每项施工任务中积极组织平衡,严格协调控制,使施工中人、财、物和各种关系能够保持最好的结合,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当然在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中应监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项目部提出;抽查工程质量,掌握工程各阶段的质量情况,并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应特别重视对基础、地下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的检查。
所以在关键部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检查,预防事故的发生,凡属关键部位施工的主要操作人员,必须强调其相应的技术操作水平。在一个施工班组中,人员技能有所差异,例如,在砖砌体工程中,人员协调安排要求按技术分工。技术底子厚的人员安排在砌墙角的位置,确保墙与墙之间的角垂直。反之,技术生疏的人员分配砌墙身中部的砌筑。同时实行“熟手带生”的方法,让熟练的人员带着新手,发挥互助互利的精神确保砖砌体工程的质量。
三、安全管理方面
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安全管理的好坏牵连到人的生命,所以安全是企业中的命脉。因此,在施工管理工作上,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首位,若忽视了施工安全的管理,那是相当危险的,也是施工管理工作中最大的错误。作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做好安全措施,对所有的进场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因此安全工作的重点要放在预防阶段,从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保护设施的设计与设置,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分析,建立安全值班制度等多方面对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建筑施工管理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工作的重点要放在预防阶段,从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保护设施的设计与设置、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分析,建立安全值班制度等多方面对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有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检查两方面,建立安全体系至关重要,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部为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在建立安全体系后各部门要适时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补救。
四、质量管理方面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没有质量的工程是创造不出经济效益的。施工作业环节里,一旦出现了施工问题则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为了保证施工项目顺利进行,建筑工程单位应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等各个环节里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整个建筑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
通过质量控制,确保工程顺利地开展,控制质量成本,同时贯彻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材料控制、施工工艺方法的控制、机械设备的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成品保护。其次应全面系统地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专门成立以主要工序为主的施工生产小组,从现场组织管理、施工配合协调和现场原材料清理等方面着手,积极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严格实行“三检制”,即工区班组质检员先进行初检,工区质检组进行复检,最后由项目部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终检,做到层层把关、逐级负责、责任明确。
五、工程进度控制方面
工程开展后能否确保整个项目保质保量按期交工也是施工管理至关重要的一点,这就必须要有一个长远的规划。为此,可以从组织、技术、管理、经济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建立一个有权威的、有组织能力、效率高的项目领导机构,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规模、专业性质等要求设置,做到因岗设人、办事高效、结构科学合理,并层层分解工期目标,落实责任,订立规章制度保证目标的实现,都是实际中有力的组织措施。
另外在管理某一项建筑工地时,要确保这个工程能够安全、按质、按量地完成,不但要有一定的技术,而且还要有科学的管理。在施工管理上,也要注重良好的集体建设。工程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集体的凝聚力,这一个集体有没有动力,有没有良好的集体观念,比如一个施工班,集体的凝聚力越强,班组管理工作的开展就越顺利,越有效果。因此,必须加强集体的管理,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使集体的凝聚力越来越强,以达到工程按时完工的效果。
六、工程成本控制方面
施工的成本控制覆盖了整个施工过程,并且延伸到了施工前的招投标阶段和施工后的竣工验收阶段,在每个阶段都有控制的任务和控制的目标,每个阶段控制目标的完成是实现施工成本控制的基本。在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加强管理人员精细管理创效益的意识,同时加强施工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技术生产人员必须具备相当的预算知识,在制定最终施工方案前必须制定出多个方案并进行各方案经济对比分析,技术人员既制定方案还应提出材料、用工、设备进场等计划,并进行现场管理;材料部门多家询价采购优质价廉材料、设备,预算部门对材料设备采购和现场使用进行经济核算和控制,现场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实施,并不断改进,在管理中做到技术先行才能达到有效的成本控制。
七、合同控制方面
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实际上是项目相关的各个合同的执行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要实施控制的主要工作之一是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确行使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力,防止产生违约行为,对工程项目的各个合同执行进行协调,对合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项目组、各分包商、业主的工作都满足合同要求,处理索赔与反索赔事务;二是在项目实施中合同控制要充分运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利用合同控制手段对各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如指令权、审批权等控制工期、成本和质量,在对工程实施进行跟踪诊断时,要利用合同分析原因,处理好工程实施中的差异问题,并落实责任。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具体工作是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现场每天都在发生各种事情,管理者要处理这些事情就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办理,也要在施工前对现场可能发生的各种事件进行预判以便于在事件发生时做好应对措施,


·在我们工作的途中
      在我们工作的途中,有的时候会受到一些伤害,但是这些伤害我们是可以去进行工伤鉴定的。在我国劳动法中有着关于工伤鉴定的相关的规定,但是很大一部分人对于这程序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以工伤鉴定后通知本人吗?这一个问题为切入口进行讲解。 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结论都必须通知到工伤职工本人工伤...


·税后工资扣除的费用
      一、税后工资扣除的费用税后工资是什么意思,对于这个问题,就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但是税后工资都扣除了哪些费用,这些费用是否属于必须划扣,扣缴的比例是多少,这些都是我们应该了解的。尤其对于新入职的人来说,如果只看税后工资不看自己所缴的费用,并不能准确了解自己所享受的...


·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流程有哪些
      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流程有哪些? 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流程: 施工放线→基础混凝土内预埋螺栓→(钢结构加工制作)门式刚架吊装→吊车梁安装→钢梁安装→屋架、屋面板及屋檐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钢结构涂装。 一、施工放线 (1)按照设计要求,根据图纸要求,配合土建单位将标高、轴线核实...


·一、《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成立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成立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成立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


·双重劳动关系保险
      什么时双重劳动关系?从字面含义上看就是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平时的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有些劳动者会和两个单位都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双重劳动关系保险如何缴纳呢?我国是否允许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 一、双重劳动关系在...


·综合工时春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综合工时春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


·合作协议被认定为劳动合同
      2016年4月8日,聂美兰与北京林氏兄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氏兄弟公司)签订了《合作设立茶叶经营项目的协议》,内容为:“第一条:双方约定,甲方出资进行茶叶项目投资,聘任乙方为茶叶经营项目经理,乙方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第二条:待项目启动后,双方相机共同设立公司,乙方可享有管理...


·债权转让是否丧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债权转让是否丧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在业内有很多争论,而且我国法律关于这方面的规定还是不完善的,也因此产生许多纠纷,当涉及债权转让时又是否会丧失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是否丧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1、工程优先受偿...


·工伤鉴定前的护理费怎么赔偿?
      每个公司都会为自己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无论对于员工还是公司,工伤保险都可以让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将承担的损失降到最低。我们知道,在作工伤理赔之前要对受伤员工作一次工伤鉴定,以确定赔偿数额。那工伤鉴定前的护理费怎么计算?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工伤鉴定前的护理费怎么赔偿 生...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注的要点,只有在时效内的赔偿才是有效赔偿,如果在时效外则不会得到经济赔偿,那么工伤赔偿时效到底该怎么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工伤赔偿时效该怎么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