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一) 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书;5、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二) 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三) 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一般说离婚登记其实就是指的协议离婚,这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现实中,如果夫妻二人都同意离婚,并且就离婚的相关问题,比如未成年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都协商并且达成了一致的话,那么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最终基本都是可以顺利解除婚姻关系,但这个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双方都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同时也对离婚的相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此时进行协议离婚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不过要是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


·婚外生育属重婚的可能性的有多大
      一,婚外生育属重婚的可能性的有多大如果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则属于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 ?《国家赔偿法》是针对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作出的赔偿。其中赔偿主体为国家。为了保证其在实践中的实施、运用,我国还制定了《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下文是整理的详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


·事实婚姻生育一女怎么解除婚姻状态?
      事实婚姻生育一女怎么解除婚姻状态?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一步认定哪些属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割。如果证明不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


·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主要是什么
      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主要是什么?1、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人应当按要求递交申请书,申...


·一、济南离婚财产公证处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济南离婚财产公证处公证流程是什么?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此外,还包括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的管辖、公证期限、公证收费、终止公证、拒绝公证、公证的特别程序、公证档案、公证的复议和申诉等内容。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


·申请诉讼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诉讼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


·受胁迫婚姻能申请撤销吗
      婚姻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而这也是婚姻自由的一种体现。若一方当事人是受胁迫而缔结婚姻关系的话,这样的婚姻就属于受胁迫的婚姻。那么实践中,受胁迫婚姻能申请撤销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胁迫婚姻能申请撤销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


·有外遇的一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婚姻关系中一方有外遇,这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是很大的,实践中也有很多夫妻因此最终走向了离婚。那要是有外遇的一方起诉离婚怎么办呢?相信在遇到这样问题的时候,很多人都是不知道如何处理的吧?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外遇的一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


·一、离婚管辖异议的条件?
      一、离婚管辖异议的条件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该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 目前我国没有相关部门没有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目前对于婚姻法中相关问题的最新司法解释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是全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