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一)被告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此类侵权行为的构成需要具备四个要素:具有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主观意图;字号的文字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足以产生市场混淆。字号的“突出使用”,是相对于正常使用而言的,乃是在企业名称的使用中将字号突出出来,使其具有相对独立的标识意义。突出使用,是指将与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文字相同或相近似的字号从企业名称中脱离出来,在字体、大小、颜色等方面突出醒目地进行使用,使人在视觉上产生深刻印象的行为。突出使用的字号所具有的商标意义,构成了认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基础。本案中,被告没有将A从企业名称中脱离出来突出醒目地进行使用,不具备标识商品来源的作用,故不构成侵犯A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被告使用字号的行为具有攀附注册商标商誉的主观恶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考量以下因素:主观恶意、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与在先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在先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的市场知名度、是否足以产生市场混淆等。主观恶意是指知道他人注册商标的存在,为攀附该注册商标的商誉而将与其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用作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标等商业标记是影响并吸引消费者的主要识别因素,当该商标有一定的知名度后,其对于消费者选择和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会更加明显。如果商标是臆造的独创性文字,具有较强的显著性,留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会更深刻。本案中,A商标具有较强的臆造性,先于被告公司注册,并已注册使用了七年,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被告作为同行业竞争者,应当知道该商标,也应当知道使用该企业名称可能引起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商标与被告存在某种特定联系,且其对为何将A作为企业字号未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因此可以推断被告具有“搭便车”的主观恶意。客观上足以造成市场混淆,是指从后果看是否使普通消费者对市场主体及其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者混淆的可能。本案中,虽然原告主要在实体市场销售商品,而被告则在虚拟网络市场销售,对普通消费者而言两者是一个统一的销售市场。原、被告双方作为同行业竞争者,客观上会引起消费者对商标注册人与企业名称所有人产生误认或者误解,认为双方存在某种特定联系或关联关系,进而对两者提供的商品产生混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一般来说,侵权人在相同服务或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注册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且对商标权人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侵权人停止使用该商标,不再使用其进行生产和交易,停止对被侵权人利益的损害,并且还要赔偿给受害人因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商标变更费用是多少
      商标变更费用是多少?有什么规定 一、注册商标可能缴纳商标变更规费 商标变更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变更费为500元人民币。 二、商标变更类别 1、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和地址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名称改变后,应当向商...


·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如何罚?
      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如何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按照《商标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一下措施给予相应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没收及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


·商标名称多一个字构成侵权吗?
      商标名称多一个字构成侵权吗?并不构成侵犯,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


·模型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吗?
      模型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吗?模型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属于法定的权利,当模型作品的著作权被非法侵犯的,著作权人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报案。二、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


·商标维权投诉的部门是哪个?
      越是知名的企业,商标的重要性越大,一个好的商标可以帮助企业扩展市场。在涉及到企业的经济纠纷中,因为商标侵权引发的纠纷案件不在少数。企业的商标被他人冒用,造成损失的,可以采取投诉的方式维权。那么,商标维权投诉的部门是哪个?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商标维权投诉的部门是哪...


·商标侵权工商局该如何处罚
      工商局处罚售假或者商标侵权标准为: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


·软件登记著作权职称申请时有什么好处?
      职称作为我国相关事业的等级评定机制,是考核相关单位人员的技术水平、能力素质等综合性的评定的一种方法。但许多人苦于业绩平平,没有突出的优点所苦恼。那软件登记著作权能代表一个人的能力和综合水平么,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软件登记著作权职称申请时有什么好处。许多人都说教师是金饭碗,大学教...


·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 一、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包括: 1、发明专利权 发明专利权,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权,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


·按照法律规定著作权有跨国保护吗?
      按照法律规定著作权有跨国保护吗? 一、著作权的主客体 著作权保护,是法律赋予著作权利人一种权利,著作权的保护可以让权利人在其创作的作品在合理的时间内能够获得回馈,能获得专一性的价值赋予,通过法律保护,让更多的人有意愿,有激情去从事著作创新,丰富知识产权。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 ...


·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


·超经营范围抢注商标合法吗?
       一、超经营范围抢注商标合法吗? 超经营范围抢注商标在法律层面是没有明确禁止的条文的,但是抢注商标在任何情况和前提下都是不建议也是不道德的一种行为,这会扰乱商标注册市场的稳健发展。 二、什么是抢注商标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