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取保候审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刑诉法取保候审规定是怎样的?

刑诉法取保候审规定取保候审包括提出保证人担保以及提供保证金两种方式,

刑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

1.对于满足以下提到的这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做法:

(1)相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被判处的可能是管制的处罚或者被判处的可能是拘役的处罚,以及其他一些比较轻的刑罚。

(2)相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被处罚有期徒刑,在对这一类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做法的时候,保证不会对我国的社会产生任何危险或者不好影响的。

(3)相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身体患有非常严重的疾病,以及对于正常的生活不能自己打理的,或者是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正在怀孕期间,以及正在哺乳子女的期间,并且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采取取保候审的时候对我国的社会不会产生任何的不好影响以及危险的。

(4)相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的关押期已经到了法律上规定的时间,但是到了规定时间,牵涉到当事人的案件还没有办理完成的,并且经过相关的执法机构判定需要采取取保候审行为的。

在采取取保候审行为的时候,是由我国的公安机关来执行的。

2.如果相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符合以上所说到的条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那么当事人根据法律,还要遵守以下的这些规定:

(1)当事人如果没有经过采取取保候审的执法机关的批准,是不可以擅自离开现在居住的地方,如果当事人想要前往其它的城市或者县城,必须得通过执法机关的批准。

(2)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如果要改变现在的住址或者是工作单位,以及当事人的联系方式要产生改动的,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相应的执法机关进行详细的报告。

(3)如果执法机关要传讯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当事人,那么当事人在接到传讯的时候要立刻到达现场。

(4)与案件相关的证人在进行作证的时候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不可以使用任何方式来做出干扰,要保证人作证的合法性。

(5)对于与案件有关的任何证据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不可以对证据进行损毁,或者是伪造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当事人也不可以串通他人做出伪证。

3.对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我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有执法机关可以根据与当事人有关的案件的案情来对当事人作出以下的限制。

(1)限制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进入一些特殊规定不能进入的地方。

(2)对于一些特殊规定的人员,执法机关有权限制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不得与其进行见面或者通讯。

(3)执法机关也有权限制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不可以从事一些特殊规定的活动。

(4)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如果因为案情的需要,还要将自己的护照或者其他诸如驾驶证等证件交给执法机关来保存。

现实中能够获得取保候审机会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是很多,绝大多数是因为老百姓很少有人能够清楚地了解到取保候审制度的具体内容。任何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却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的,此时若是想要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那么必须要提出证明满足取保的证据。


·能办取保候审的能否批捕?
      一、能办取保候审的能否批捕?能办取保候审的也能批捕,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当然,在依法的范围内,法律上的操作方法,还...


·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一、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不批捕取保候审是不需要办理的,由于逮捕的请求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提出的请求,若是其在该阶段收集到的证据,不足以让检察院批捕的,此时主体会被拘留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故此若不是由于生病需要治疗等的理由,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


·检察院批捕后取保候审由谁办理
      一、检察院批捕后取保候审由谁办理人民检察院在依法批准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申请之后,应当在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不过,要注意,需要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才可以获得取保批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


·被批捕的人能不能取保候审?
      一、被批捕的人能不能取保候审? 被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但是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团伙犯罪能取保候审吗
      刑拘期间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均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检察院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


·1、取保候审的申请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怎么办?
      您都知道在我国检察院是作为唯一能够提起公诉的机关存在的,也是法律的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取保候审等等,很多人对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怎么办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检察院如果不批准取保候审的话怎么做。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怎么办?...


·可以对贩毒罪取保候审吗
      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必须要符合《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和程序等的规定。那么对于贩毒罪来讲,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吗?我们将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对贩毒罪取保候审吗 (1)贩毒罪的量刑 贩卖毒品,无论数...


·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
      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我们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了一定的条件时,我们是可以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很多人对此就有一个疑问,申请取保候审,需不需要被害人的谅解书?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出了解答,供你阅读。一、取保候审需要谅解书吗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


·取保候审期间出国的请求会被批准吗?
      取保候审期间出国的请求会被批准吗?取保候审期间出国的请求会被批准,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讲,此时可以不被羁押在相应的场所,能够获得一定的人身自由。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