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政策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种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98)第0323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筑工种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的基础上,殉年来的招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并体现量价完全分离而编制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建筑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种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本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照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上海市补充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并考虑了在综合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每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合理施工方法及综合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常用的机械类型确定,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难以计量的零星机械即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即其他材料以该项目材料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未注明材料规格、强度等级的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十、本定额周转性材料(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十一、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系指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量。
十三、本定额土壤类别已综合取定。
十四、本定额木材分类如下: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二类: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枸木、柳木、椴木。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棒木、楠木、柚木、樟木。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十五、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如塔吊、打桩、吊装、土方机械等)的场外运输、安折及路基和轨道铺折等.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防寒、防雨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设施费。
十七、本定额未包括材料、构件、配件的检验、试验费用。
十八、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从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总体说明中可以看出,该定额的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起到了技术的指导作用,是企业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投标过程等的基础。内容分块明确,您有具体内容需要时,可以去查询全文。


·晚上加班一小时工资怎么样算
      加班一小时工资如下计算: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1小时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1小时乘以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1小时乘以3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每个人对于劳动关系比较熟悉,因为劳动关系是每一工作者在入职的时候需要进行签订合同确立的,在工作中很可能会出现劳动纠纷就需要进行处理维权,如果有劳动关系的凭证就可以进行很好的维权,那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部门会取证吗?
      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工作的过程当中难免会收到伤害。工伤的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者在受伤之后的负担。然而工伤的认定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进行相关的取证。那么工伤认定部门会取证吗?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认定部门会取证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


·劳动仲裁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劳动仲裁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一、劳动仲裁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劳动仲裁不属于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是属于仲裁案件,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而民事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管理。任何一项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以及施工完毕后,都会不断的对自身的质量进行检测和修正,并且各省市制定的都有建筑工程的管理方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关于工程质量的验收是有专门的规定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必须要经过专门的审查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才可以投入使用,在建筑工程开始的时候一般是要经过一定的规划的,并且也要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安全,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


·加班工资发放规定具体有哪些
      加班就会发放相应的工资,那么,加班工资发放规定具体有哪些,加班肯定会有相应的工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总会有些企业为了缩减开支就会恶意扣留加班费,而规定的制定就是依据有关法律来督促企业职责的履行,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班工资发放规定具体有哪些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随时可以走吗?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随时可以走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的;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


·公司法职工董事规定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职工董事规定方面的规定是什么?职工是一个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利享受到各自待遇,并且,在国有企业内部,职工还有监督权,可以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其中在董事会中增加职工董事的比例就是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的具体表现。那么公司法职工董事规定是什么?我们通过总结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