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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单独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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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能单独签合同吗?

一、分公司能单独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5、总公司章程

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7、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9、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10、其它所需材料

三、分公司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综上所述,分公司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可以签订合同,只要具备了合同主体条件即可。一般情况下,分公司要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独立开展经营,自负盈亏的情况下,拥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分公司一旦出现合同违约,承担责任的还包括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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