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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男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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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身男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收养

一、单身男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收养

法律上对收养作了规定:收养人的条件是:

(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六)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该限制。

所以,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是可以进行收养的。另外,还要提醒大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收养登记的注意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收养登记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⑴收养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按照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告期为60日,弃婴和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期未认领的,始可依法办理登记。

⑵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中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对国国内公民之间的收养来说,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是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订立、办理的。协议和公证只是约定的形式要件,收养登记则是法定的形式要件,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是不能代替收养登记的。

⑶收养关系经登记依法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很多人认为只要夫妻才能收养孩子,但其实我国《民法典》中并未在这方面有强制性的要求,因此就算是单身的人,只要符合了规定的条件,那么也是可以收养孩子的。当然如果是已婚之人收养孩子的话,那此时要求必须要以夫妻名义共同收养,若是配偶不同意收养的话,则不能建立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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