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彰武市金科大厦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
5、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确定数额为准。
6、施工场地条件:2014年6月日之前应完成“三通一平”,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及一级箱到现场,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支付水电费。
7、工期,合同工期为2.5年,开工日期2014年6月日至20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8、工程质量:合格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土方、土建、给排水、暖通、电照等,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外运、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外运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桩基另行分包。
c、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主体工程,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乙方垫资施工至(住宅)、(办公)、(商业)等单体地上每局部五层拨付一次,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并支付己完工程量的75%,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乙方上报工程量计算为依据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与30日内结算完,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工程款。
3、剩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国家规定合同保修范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期满与十五日内支付全部工程质量保证金。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期限,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内审计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式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辽宁省08年定额,三类工程取费,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辽宁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辽宁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地方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市场价格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按相关文件调整执行。采购价格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认定方法:工程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认定方法:工程逾期因乙方原因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材料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工程逾期因甲方原因材料价格下降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依据,材料上涨时,按同期材料价格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和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字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
六、工程管理
1、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设备、料场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2、工程竣工后(以质检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3份完整的竣工资料(档案馆、甲、乙方)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3、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制订工程材料和对材料进行认价,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质量标准采购工程材料。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认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甲方应在1个月内结算完毕并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款。
3、乙方不按约定工期竣工,不按时交付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解除本协议并承担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意向书为工程结算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本意向书与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设施工合同为准。
九、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朋友们需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意向书作为施工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和纠纷的一个重要来源,是至关重要的。写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同时分析其中的遗漏和疏忽,万万不可大意。


·劳动合同不续签两倍的补偿吗?
       随着我国法律的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在劳动法中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合同,是要给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吗?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是要在用工之日开始就要支付两倍的工资,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 一、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


·工伤认定结论工伤鉴定不认同怎么申诉?
      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是有时候人们会对相关鉴定结果不认同,这就要对结果进行申诉。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工伤鉴定的申诉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工伤认定结论工伤鉴定不认同怎么申诉?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


·有关于油库施工工程质量备案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加油站是一个十分常见的建筑物,有加油站就会有油库,那么就会涉及到优酷施工工程的安全性,涉及到安全性质量当然是上层建筑,那么有关于油库施工工程质量在我国法律规定上又有什么规定呢?所以对于油库施工工程质量备案来给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油站油库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探析 摘要...


·在我国工伤认定几级最高
      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应该是互惠互利的,即使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脱,不对员工负责任。与此同时,身为劳动者来说,在遇到工伤以后,一定要及时的去做工伤鉴定,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那么在我国工伤认定几级最高呢? 一、...


·工伤意外险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


·劳动法离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离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主动离职公司会给补偿...


·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什么资料
      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可能稍微了解的公民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是比较繁琐的。在把所有的材料提交完毕以后,社保局就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毕以后,肯定劳动者是比较关注结果的,等结果出来以后,肯定是需要去取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什么资料? 一、...


·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伤之后如何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工伤后,一方面你可以考虑等伤好之后继续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的处理标准肯定是有所区别的。那么,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索赔步骤 1、 首先申请...


·工伤认定的举证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发生工伤的,公司或者员工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认定结束之后可以的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需要进行申请,并且有申请的时间限制,具体的认定程序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工伤认定的举证的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认定期限 公司或员工向社保部门申请...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
      很多时候公司会因为自身经营不善而倒闭,公司一旦倒闭意味着将要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这也属于法律允许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不过此时倒闭的公司需要对员工做出赔偿,毕竟是因为公司原因而解除合同的。那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 ...


·工伤鉴定评残流程都有哪些过程?
      工伤鉴定评残流程都有哪些过程?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