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为加强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项目经理部资料管理设置一名专人(资料员)负责资料编制、收集、归档管理及相关单位接洽。
2、工程资料包括从开工到竣工直至工程资料报送建设单位或城建档案馆全过程的图纸,技术文件资料,资料管理由资料员负责。包括全过程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批、归档。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对规程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从而达到规程管理要求。
3、工程资料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为依据进行认真填写。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保证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填报的工程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抽撤或撕毁,保证工程资料真实性及完整性。
4、工程材料进场前由材料员提供材料、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工程进行时及时材料员报送交易卡等。施工期间涉及各专业例如水、电、暖、通风、消防等检测,由各专业工程师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员及时做进行归档并形成电子文档。
5、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管理,工程资料按规定采用打印加手写签名的形式。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发生的所有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要纳入相应档案盒,档案盒侧面及正面应有标识,并整齐码放在档案柜中。
6、工程资料收发均应有文字记录。施工资料原则不得少于五套,其中报送监理单位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报送档案馆一套,总承包保存两套,总承包单位资料应为原件。具体份数视情况而定。
7、工程物资材质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报送为复印件时,在文件的右下角注明原件存放处、存放人、时间等,加盖项目章。
8、工程物资复试由于各检测单位随做检测随结款,要做好备用资金,以便不耽误工程进展。如出现复试不合格,需要二次复试时,要及时送检。
9、工程竣工后,要按照规程要求对本项目所形成的资料进行组卷及装订整理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建设单位进行移交,办理移交手续。由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提供或由施工单位自行保存一套整洁、完整的竣工图,在右下角无文字处加盖竣工图章。资料员做好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0、安全保证资料涉及十卷内容。资料员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保证资料。收集安全员、施工员每日做的安全日志及施工日志。及时收集和整理需由施工队提供的电工日巡查、班前讲话等安全资料。
11、力争把每个项目的工程资料做的系统化、完整化。
12、工程技术资料未与工程进度同步、造假、份数不足、不及时归档、遗失及不合格责任人酌情处罚500-5000元,相关人处罚100-2000元
上述就是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在今天,城市建筑以其独特的方式传承着文化,散播着生活的韵味,不断地渗透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人们营造一个和谐和安宁的精神家园。尤其是一些公共建筑,以其独特的造型和结构彰显出城市特有的个性与风采,也因此而成为了一个城市的地标性建筑物,形成了该地区经济与文化的独特魅力。


·离职30天加班工资有吗?
      离职30天加班工资有吗?有加班工资,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加班工资进行清算并发放。加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


·公司合同违约赔偿工资,能赔多少
      公司合同违约赔偿工资,能赔多少? 一、公司一方发生劳动合同违约,需要赔偿多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违约金。 2、该法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有的夫妻可能无法按照正常的步骤来生育子女,因此就只能通过医学手段,采用人工受精的方式来生育孩子了。实践中,想要人工受精所生子女也受到法律保护的,则就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下面我们为你介绍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一、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对人...


·惩罚标准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一天扣几天工资
      惩罚标准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一天扣几天工资。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如何扣发工资,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计划经济时期,国企曾经有扣一罚一的做法,扣一天工资,另行处罚一天工资。劳动制度改革之后,一些用人单位加大了对旷工的处罚力度,就有了旷一扣三。目前,司法实践中...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


·满了16还算童工吗
      为了节约生产成本,个别企业会使用童工。使用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使用童工的企业以及童工的监护人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很多人对于童工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楚,对于童工年龄的界定也是很模糊的,就有人会问“满了16还算童工吗”,为了...


·一、工伤保险待遇是否是劳动争议?
      一、工伤保险待遇是否是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属于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所以,如...


·职工工伤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工伤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用人单位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被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给予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


·工伤鉴定申请多久才能出结果?
      在工作当中发生意外事故之后,不少人都会通过医疗保险来减轻自己因为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费用负担,但是想要申请工伤保险也是不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因为申请工伤保险的话,还是有比较多的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比如说工伤鉴定申请,但是这个鉴定的结果是需要时间的,那么工伤鉴定申请多久才能出结果...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新员工到单位上班,在办入职手续的时候,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将工作上的各种注意事项规定好。目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有一个合同期,不会是无固定期限的,一般期限在三年以内。那么,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1、如...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有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但是自己经过治疗之后,而没有说及时的申请进行认定,导致错过了认定时间,这样对自己是很不利的,因为原则上错过工伤认定时间的,就不会受理申请了。那到底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