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后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1)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5)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离婚后,双方应当协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都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按照司法程序来处理,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冻结对方的银行帐号或者工资帐户,迫使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协议离婚中一方拒绝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后,很可能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经过民政局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之后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矛盾。那么,协议离婚中一方拒绝履行诉讼时效是多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协议离婚中一...


·刑事法律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
      刑事法律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 一、刑事法律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 重婚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


·起诉离婚之后还能撤诉吗?
      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其实作为原告都是可以撤诉的,当然此时也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个别较为特殊的案件则就有可能不允许原告撤诉。那通常夫妻在起诉离婚之后还能撤诉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之后还能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需要注意的彩礼返还问题有哪些
      生活中,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需要具有法定的情形,否则的话主张是不会得到支持的。而在要求返还彩礼的时候,还有一些具体的问题需要注意,究竟这些问题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彩礼纠纷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


·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很多人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按照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自动离婚。对于双方来说,在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应该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那么,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两年自动离婚财产...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其实现如今的年轻人未婚同居的情况是非常多的。关于未婚同居是否合法,在生活当中的观点是不一致的,但是无论如何未婚生子的话,针对这个孩子的正常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必须承担起自己的抚养义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一、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女性是最受保护的人群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女性是最受保护的人群,特别是在工作中国家对于女职工孕期、产期、都是有一些特残的待遇,那么女职工流产假规定是怎么样的?女职工的流产假有两种,一种是没满4个月可以休15天,满了4个月是可以休20天,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


·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协议怎么约定
      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协议怎么约定 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在男女双方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婚前财产协议的概念并未出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关于婚前财产协议概念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存有不同...


·离婚未成年小孩的抚养权怎样判?
      说到夫妻离婚未成年小孩的抚养权怎样判的问题,其实多半都是离婚夫妻在抚养问题上没有协商达成一致,而此时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么此时想要争夺抚养权,就要清楚法官是怎么来判决的。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


·男女未婚同居产生纠纷怎么解决?
      男女未婚同居产生纠纷怎么解决?男女未婚的情况下同居是不违法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1、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情况,双方自行分开即可。2、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那么在与普通离婚案件当中的处理原则基本...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