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就会开始遗产的继承。而此时具体分割遗产之前要知道可以分割的财产范围,同时也要了解清楚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对部分继承人不利,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个问题。
一、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次序,又称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被继承人死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并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则无权请求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代位继承人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可以作为对法定继承人两个顺序的补充。
二、不宜分割的遗产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不宜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所谓“折价”,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实物变卖等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接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所谓“适当补偿”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由最需要该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由此人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偿。所谓“共有”,是指遗产中有不宜分割物,各继承人均坚持继承,则不分割遗产,由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对该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通常在法定继承当中才会涉及到分割遗产顺序的问题,这个时候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上述就是对“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被继承人去公证局如何立遗嘱
      被继承人去公证局如何立遗嘱 (一)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


·父亲让我放弃母亲遗产可以吗
      一、父亲让我放弃母亲遗产可以吗 可以,但是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的这段时间。未开始继承,谈不上放弃,可如果把已经做出分割处理,再放弃就是放弃取得的遗产所有权了。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


·放弃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
      放弃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放弃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


·合法继承人证明哪里开?
      想要继承自己父母等的遗产,需要用到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这需要用到合法继承人证明以及继承公证,那么合法继承人证明哪里开,继承公证具体流程以及材料是怎样的?网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合法继承人证明哪里开 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


·放弃继承权是否能附加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放弃继承权是否能附加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


·婚前财产一方去世如何继承
      婚前财产是属于夫妻结婚前的任意一方的财产,不是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中任意一方去世,相关的财产问题如何处理,子女的财产继承和配偶的财产继承会不会有一定的冲突,那么婚前财产一方去世如何继承?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婚前财产一方去世如何继承 夫妻...


·被继承人死后遗产怎么分配
      被继承人死后遗产怎么分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


·遗嘱有谁持有进行办理遗嘱继承
      遗嘱有谁持有进行办理遗嘱继承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二、执行规定...


·不赡养老人子女有继承权吗?
      不赡养老人子女有继承权吗 赡养父母是属于子女的法定责任,而不赡养父母时,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主要涉及到子女是否有赡养能力和是否遗弃父母而定: 1、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且遗弃父母或者虐待父母的,会丧失继承权。 2、如果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


·放弃继承遗嘱公证可以撤销么?
      放弃继承遗嘱公证可以撤销么? 一、放弃继承遗嘱公证可以撤销么?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并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 但如果存在一种例外的话,并非所有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都不能撤销的,如根据继承人的事由确实可撤销的...


·一、立遗嘱清点资产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一、立遗嘱清点资产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一)本人的收入; (二)本人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本人的林木、牲蓄和家禽; (四)本人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本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它合法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