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的债务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信用卡的债务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说包括: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3、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很多人认为,信用卡都是以个人名义办理的,并且在平常使用的时候,往往也是办卡的人自己使用,所以信用卡中的欠债理所应当的就属于其个人债务。但如果信用卡中的欠债,确实是因为夫妻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话,那么情况特殊,也就不能再继续按照个人债务对待处理,而应该认定为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一、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 1、发放快捷。个人质押贷款流程简洁,放款快捷为客户解决急用资金的燃眉之急。 2、贷款额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质押凭证面额的90%,极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3、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下浮的优惠,节约资金成...


·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一、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


·当事人起诉借条期限多少年?
      当事人起诉借条期限多少年?1、借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4、借条属于债务...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特点?
      前几年,网络借贷发展的很快,大量的平台出现在网络上,让投资者应接不暇。其中一些小平台甚至是大平台缺少监管,不合规经营,有的还以投资理财的名义进行诈骗。在沿海发达省份,涌现了一些网络借贷诈骗大案,涉及到的群众很多,影响恶劣。那么,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特点?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1、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2、起诉时需要关注诉讼时效的规定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欠款不还是否诈骗?
      欠款不还是否诈骗?我们经常出于哥们义气或者是避不开的人情事故,而借给他人钱财。令我们苦恼的是,欠款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人问,欠款不还是否诈骗?我们能否以诈骗为由起诉债务人?下面,网站的我们为您做出相关解释。 一、欠款不还是否诈骗 诈骗,是指以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夫妻双方及其姓名等基本信息,表明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署名。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登记离婚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离婚协议书里的债务协议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里的债务协议有效吗夫妻债务分担协议内部有效,一般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从法律角度来讲,此协议只对你们有效,对第三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 释(二)第二十五条中“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


·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 触犯挪用公款罪如何判刑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犯罪的主体不一样,其中法律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的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从侵犯的客体上来看,其实这二者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公款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判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