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流程
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3、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5、执行借款合同;
6、借款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二、相关法律规定
1、《担保法》(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四条: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章“质权”之第二节“权利质权”,同时适用第一节“动产质权”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第二百一十一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第二百二十二条: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最高额质权除适用本节有关规定外,参照本法第十六章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9年9月10日公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工商标字〔2009〕第182号),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不言而喻,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使用商标权质押贷款能让无形资产转化为资本,对企业而言,是有利的,极大的提升了企业融资空间、缓解了企业、尤其是许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且相比于信用贷款,质押贷款的利率低,能为企业节省较高的利息成本。读到这里,相信您对“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


·商标权的许可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的许可使用方式有哪些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这种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


·请问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能在专利代办处备案吗?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项发明研制出来,是需要申请专利的。申请专利不仅是自己劳动成果获得肯定的表现,也是为了自己的成果不受侵犯,那么,如果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请问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能在专利代办处备案吗? 一、专利转让合同怎么备案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


·怎么才不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怎么才不算是恶意抢注商标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


·外观专利保护期有多长,保护范围是哪些?
      外观专利保护期有多长,保护范围是哪些?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这也是属于我国专利当中的一种分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您知道法律对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外观专利保护期有多长 我国外...


·专利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要求将被控侵权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控物或方法侵权成立,那么其将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判...


·著作权不可转让的权利包括什么
      著作权不可转让的权利包括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


·项目商标抢注应该怎么挽救?
       一、项目商标抢注应该怎么挽救?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


·如何认定软件侵犯著作权?
      如何认定软件侵犯著作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是否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一)对被识别的软件与正版软件直接进行软盘内容对比或者目录、文件名对比。如果这两者完全一致,就可以认定没有手续而拥有该软件并进行使用或销售者为软件侵权者;如果并非完全一致,而只是大部分一致,就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


·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
      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专利权人变更是知识产权活动过程中的一种重要行为。在专利权人变更过程中,由于所需材料专业性强,办理程序复杂,给很多当事人造成困难。下面,我们就专利权人变更文件有哪些这个问题向您做一个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 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是...


·美术著作权,法院是根据什么判断侵权的?
       一、美术著作权,法院是根据什么判断侵权的?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院认定是否侵犯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美术作品是否有著作权、是否未经许可使用美术作品、美术作品是否用于营利活动等。 二、知识侵权的赔偿相关法则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


·法律规定怎样续展商标?
      法律规定怎样续展商标? 一、法律规定怎样续展商标?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