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区别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区别有哪些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是否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不同

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如遗赠人生前负有债务的,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执行遗赠,但受遗赠人本身不负有清偿的义务;

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继承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二、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处理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本来遗嘱继承和遗赠都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如果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放弃权利的话,就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由于遗嘱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遗嘱继承改按法定继承处理。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这时的遗嘱由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事实而不能发生效力,所以改为按法定继承处理。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的遗嘱只处理了部分遗产,那么其未处理的部分,就应该按法定继承处理,需注意的是,这时遗嘱继承人仍旧可以继承人身份参加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其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胎儿尚未出生,不应该享有民事权利,因而胎儿并没有继承权。但是胎儿即将出生,为了保证胎儿出生后的生活和成长,我国继承法作了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规定。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和胎儿出生就是死体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胎儿已实际取得了遗产,所以在他不久后死亡时,应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时即是死体的,他还未成为真正的民事主体,当然也就木能继承为他保留的遗产,这时,这份遗产应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如今,有的人随便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了处分,就以为是订立了遗嘱,而在其去世之后,经过审查发现之前随便订立的“遗嘱”,并不符合法律中规定的要件要求,导致该遗嘱无效,自然之后也不会按照该遗嘱的内容来执行,这种情况下若同时也不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则就只好按照法定方式分配遗产。


·一、遗产过户需要多久?
      一、遗产过户需要多久? 通常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二、拿到遗产继承公证书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 1...


·离异后非抚养方的儿子继承权是否还存在?
      离异后非抚养方的儿子继承权是否还存在?离异后非抚养方的儿子继承权是还存在的,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


·儿子怎么继承爸爸的遗产?
      儿子怎么继承爸爸的遗产? 一、儿子怎么继承爸爸的遗产? 儿子继承爸爸的遗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处理,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法定继承中有一种继承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同其他继承一样会产生纠纷,处理纠纷往往很麻烦,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此时肯定是会涉及到举证的问题,那代位继承纠纷该举哪些证据呢?请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 (一)代位继承继承主体资...


·胎儿出生后是死胎有没有继承权
      胎儿出生后是死胎有没有继承权 一、胎儿出生后是死胎有没有继承权? 死胎没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吗?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吗? 1、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经历一些官司,同时也可能经历到遗产继承官司,打遗产继承官司有很多的法律知识需要我们来了解,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打遗产继承官司时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为您解答。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 1、就起诉方(原告)来说,要把握以下几点: 要明确起诉的...


·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作为死者的继承人,法律赋予了他们一定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往往就是与财产继承相关的。对于这个继承权,也是有丧失的可能。那么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继承人有哪些权利 (一)接受、放弃继承的权利 接受继承的权利,是指继承人有权就同意接受被...


·继承权一般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权一般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但是如果继承人具有了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则就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之后对这个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实际规定会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1、继承人出于故意而杀害被继承人的,此时不管是否导致被继承人的死亡,都是...


·哪些情形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