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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率不得超过50%吗?防范质押融资风险的对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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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率不得超过50%吗?防范质押融资风险的对策有哪些 一、 质押率不得超过50%
把企业或个人拥有的合法的财产作为质押品,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然人的生产经营周转提供融资需求担保,从而办理小额的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这一贷款方式目前在我市所有银行都有类似的贷款品种,所不同的是对于可质押的财产,不同银行会有不同的界定。
通常来说,可质押的财产普遍应具备权属清晰、价值明确且容易变现的特点。如定期存单,既可以是本币定期存单,也可以是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等外币定期存单;国债作为质押财产也很常见,像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国债、记账式国债、企业债券等,其中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要很高,方可获得银行的贷款;实物黄金等贵金属也用于质押贷款;另外,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票据是质押贷款的重要内容。
二、防范质押融资风险的对策
要严把质押物第一关。涉及农、林、牧、渔等各行业的产品,在贷款审查中,在质押物的选择上,首先必须选取变现能力强,企业加工周期短、价格波动小的产品;其次要选择易于保管不易变质的。从安达市、青冈县融资实际看,选择玉米、大豆作为抵押物有效地规避了管理和市场风险。
要密切关注质押物的市场变化。一旦选定质押物品,必须密切关注质押物的市场信息、随时了解市场价格变化,为企业赢得最大利润提供信息支持,通过控制市场波动造成的风险,尽量减少银行信贷风险。
要严格控制质押贷款的期限。要根据质押物自身生物质属性以及市场购销的常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防止因超期保管或加工产品市场错位引发的风险。
要加强对质押物的监管。一是加强对融资企业的监督。督促企业加强对质押物仓储设施和安全设备的基础建设;二是金融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监管。做到责任到人,制定各类风险处置预案,实时控制质押物的安全风险。
建立健全抵押物评估机构。一是地方政府农业管理部门应成立农业产品评估机构,制定统一的评估流程和标准,建立与期货市场联动机制,实时监测价格,确保价值评估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服务;二是金融机构也要引进专业人才,开展质押物价值的评估和管理工作。
协调引进第三方担保补偿机制。为有效防范质押融资风险,金融机构应协调有关专业保险和担保等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互助合作关系,以降低和分散质押贷款的风险。
为了更加规范质押市场,我们国家规定质押率不得超过50%,这样强制性的规定可以使得一些金融机构免于遭受由质押率过高带来的风险,金融机构不能无限制的给资金需求者提供质押贷款,这是对企业本身的发展也是不好的。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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