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后多久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结婚后多久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结婚了,所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二、怎么处理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那么在对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处理问题上,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双方都对其有平等的享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在共同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而不能由一方擅自决定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二)如果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应该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上,还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因一方挣得少就少分甚至不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无论挣多挣少,都应当尊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四)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对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男女按照规定领取到了结婚证为准。若是双方没有领证,而是举行了婚礼,也通过摆酒的形式通知了各自的亲朋好友,这种也无法认定为合法的婚姻关系,而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认定。在这样的关系下,其实对双方的切身利益的保护都是很不利的。



·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有的夫妻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可能法院会驳回请求或者判决不准离婚。而日后当事人又有可能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您知道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吗?其实每一次起诉离婚的程序都是差不多的。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法院起诉离...


·一、离婚隐瞒财产起诉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隐瞒财产起诉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隐瞒财产起诉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另一方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当然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为当事人发现该隐瞒的财产次日计算两年内。 二、相关法律依据 ...


·争夺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很多夫妻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主要是在孩子抚养权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此时双方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其实也是有要求的,而这个要求也就是相应的有利证据。也就是说哪一方能够提供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争夺抚养权有什么要求吧 ...


·复婚后离婚协议书还有效吗
      复婚后离婚协议书还有效吗 一、复婚后离婚协议书还有效吗 依然有效。 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份关系变化而变化。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然...


·一、告重婚罪是不是要离婚?
      一、告重婚罪是不是要离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犯了重婚罪后一方想离婚的,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想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后法院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重婚罪不需要离婚就能报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


·一、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分配?
      一、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分配? 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是会照顾男方,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


·涉外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涉外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


·追讨抚养费的律师费要多少?
      如果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对抚养费等做出约定后,本该承担抚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追讨抚养费。这里涉及到民事诉讼,当事人要想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权益,最好聘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那么,追讨抚养费的律师费要多少?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追讨抚...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起诉离婚不分配财产可以的?
      起诉离婚不分配财产可以的? 一、起诉离婚不分配财产可以的? 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