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拍卖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拍卖怎么办可以直接诉讼来要求处理,买卖不破租赁起诉的法律效力规定如下:《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根据上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受到约定限制和法定限制:①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买卖不破租赁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限制;②事先抵押权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二、买卖不破租赁的司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对于符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租赁合同,是可以继续要求履行合同的,司法机关应当进行认定,对违约的一方也应当处罚,但如果双方对相关情况认定后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重新签订协议,并就相关情况明确,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生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为: 1、 我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做到我公司一方不违约; 2、督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如...


·灯具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
      灯具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 一、灯具购销合同样本 灯具购销合同范文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合同违约金过高是不能投诉的,但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有异议,可以先以协商方式进行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也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签约了主播合同三个月毁约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签约了主播合同三个月毁约需要承担违约金吗?只要合同有约定就需要承担违约金。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那么只要劳动者按照规定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呈,劳动者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试用期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支告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一、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一、合同履行完毕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合同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中止,不存在主张违约金的情况,但合同如果有后义务的,不履行后义务的情况下,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形成了以下四种观点: 1、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学界的第一种观点是有效说。这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


·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负重大过失责任,有偿保管人负一般过失责任。(2)按约定或有利于寄存人利益的保管方式保管物品。(3...


·哪些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
      哪些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的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的,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的问题有哪些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的问题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店铺转让是常见的经营方式,店铺转让的方便、快捷让当事人也省去了不少麻烦,当事人在签订店铺转让合同时往往会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只有了解清楚这些法律问题,才能保障双方交易的达成。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店铺转让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