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司法解释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司法解释?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三、注册分公司必须材料清单: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总公司在决定成立分公司之前,都会制定一套相对合理的针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可是,如果总公司太过约束分公司的自我管理权和经营权,最后势必会影响到分公司以后的经营的,想要通过分公司给总公司创造更大利润的目的就有可能因公司的管理制度而失败。



·如何确定公司法盈余公积?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对于公司的相关办法以及规定之后,也就意味着应该要进一步了解,对于公司的盈余公积,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公司的盈余公积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该按照公司的具体盈利数额来确定,详情来看下面的文章。 如何确定公司盈余公积? ⑴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企业积累...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我国对《公司法》作出的修改,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取消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应规定,如今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是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公司,法律还是规定了相应的注册资本的,比如保险公司。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保险公司...


·损害公司名誉赔偿多少钱
      损害公司名誉赔偿多少钱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


·影响企业融资的因素包括哪些?
      影响企业融资的因素包括哪些? 对于企业来说,资金无疑是支持企业可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再好的经营策略无法实施也只能成为空谈。所以企业为了发展会想办法进行融资。但企业融资是否可以达到应有的效果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影响企业融资的因素包括哪些。 ...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式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企业形式还是存在的。为了进一步激发社会主义市场活力,国家允许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改制,成为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下面,我们为你介绍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的内容。 一、企业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初创企业融资方式哪些?
      初创企业融资方式哪些?随着我国市场的逐渐国际化,我国现有企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为了给市场注入新鲜的血液,国家鼓励大学生以及一些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创业,并且实施了一些优惠政策,由于企业初创,融资是比不可少的,那么,初创企业融资方式哪些? 初创企业融资方式: 一、吃透国家、地区对创...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其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十分庞大,它们在扩大生产的时候,往往会面临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向外界融资。那么,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公司不给七年的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给七年的加班费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


·公司辞退加班费怎么赔偿
      劳动者离职后,只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并且有加班证据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公司辞退员工,不管是合法还是违法辞退,员工已经加班的工资,用人单位都不得克扣的,必须要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


·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怎么办?
      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怎么办?1、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如果公司股东间互相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首先,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