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吗?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审理,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中。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动恢复或自愿赔偿损失,都不能认为是中止,而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二)必须自动地中止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犯罪活动,它表现为行为人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如果行为人受到阻碍或感到恐惧认为自己已不能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的进行,就不是自动中止犯罪,而是被迫停止犯罪,因而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或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不限于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在实行终了之后犯罪既遂之前,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采取积极行为以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是犯罪中止自动性的一种表现。(三)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行为人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该种犯罪。否则,如果是行为人感到时机不利,暂时停止进行犯罪而等到适当时机再实施,那就不是彻底地停止犯罪,而是犯罪进行的暂时中断。所谓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该种犯罪,是就行为人已开始实施的犯罪而言的,不能理解为行为人从此以后不再实施任何犯罪。法院一般受理的都是民事纠纷案件,对于那些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的,需要中止审理。若是有一方民事主体死亡,此时民事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之中也会使用中止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由于犯罪才中止审理的,检察院审理后,法院有可能会继续民事案件的审查。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后还能赔偿不?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后还能赔偿不?判刑之后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刑事处罚不能用来抵扣或免除民事赔偿责任。肇事逃逸后,涉嫌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如自首可从轻处罚。还应赔偿经济损失。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一般车辆剐蹭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选择报警请交警进行现场勘查认定双方的事故责任。有的时候,交通事故并不严重,只是两辆车子轻微的剐蹭,那一般车辆剐蹭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一般车辆剐蹭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车辆只是发生剐蹭,属...


·交通事故对方是公司车辆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对方是公司车辆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是公司车辆,说明对方一般是执行职务行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91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一、电动车醉驾拘留多少天?
      一、电动车醉驾拘留多少天?电动车醉驾拘留十天至十五天,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处六个月以下拘役。醉驾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


·去哪儿申请交通事故鉴定
      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技术鉴定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可是该去哪儿申请交通事故鉴定呢,具体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您最好看看下文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因为鉴定结论可以成为索赔的依据,更是索赔的前提。 一、去哪儿申请交通事故鉴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


·离婚分割财产交税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分割财产交税标准是多少?目前所有的离婚财产都不需要交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合法的,没有产权的车库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用着都没什么问题,除非都没房产,对于抱着的目的购买者来说,这有点类似于小产权房,没有权利转让凭证的交易始终存在风险,很可能出现一位二买的问题。二、无产权证车库不能买卖无产权...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用药明细、开具诊断证明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用药明细、开具诊断证明,注明休息时间、护理人员人数、建议再次手术的大约费用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淮安农村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而且不管是城市道路还是农村道路都会经常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都需要对事故进行赔偿的,如果涉及到孩子的,还要就抚养费进行协商,这些赔偿也不是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的,都是需要严格按照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标准来确定的,那么我们就来看下,淮安农村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赔?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偶然也是必然,对于超速驾驶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只是何时发生的问题。在这起事故中确定了事故的责任,接下来就是死、伤人员的赔偿问题,那么深圳特大交通事故重死、伤人员能获得什么赔偿?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死、伤人员能获得什么赔偿? 根据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运营车赔偿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运营车赔偿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