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包括: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预(决)算;

4、承发包合同;

5、施工许可证;

6、质保体系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

7、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

8、开工报告;

9、监督验收通知单;

二、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 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 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3、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第三章 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

1、分类

(1)工程资料按照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竣工图(D类)。

(2)工程资料应进行编号以便整理、归档和查询。

(3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分别由建设和监理单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同一批施工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 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类别资料应分别顺序编号

(6)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写在施工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3.2.7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与其形成同步产生。

第四章 工程资料编制组卷与移交

1、 工程完工后参建各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组卷。

2、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便于文件资料保管和利用;

(2)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可按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3)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可根据工程大小及资料的多少等具体情况选择按专业或按分部、分项等进行整理和组卷;

(4)施工资料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分项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5)竣工图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各专业施工图序列组卷;

(6)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7工程系统节能检测资料应单独组卷。

第五章 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

1、决策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编制并申报。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由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2、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A2)

(1)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由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形成。

(2)规划意见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办理。

(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合肥市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3、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A3)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形成。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单位勘察形成。

(3)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4)验线合格文件,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5)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7)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8)施工图设计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9)设计计算书,由设计单位形成。

(10)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由市消防局审批形成。

(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由审查机构审查形成。

4、 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A4)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形成。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形成。

5、 工程开工文件(A5)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或各区县规划分局办理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或区县建委办理。

(3)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6、商务文件(A6)

(1) 工程投资估算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2) 工程设计概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3) 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4)施工预算,由施工单位形成。

(5)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由建设单位形成。

(6) 建设工程概况,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填写。

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填写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形成。

(3) 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分别由验收单位形成。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

(5)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建设单位提供。

(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由城建档案馆形成。

在上述一系列的规范中,每一个规范都包含着一定的法律法规,每一条的法律法规都有着相应专业的解释性及复杂性,在此中讲的是湖南省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由于各地方的规程会有所不同,所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错误,应当去咨询一下专业的法律人士特别是对这方面有着专业知识的。想了解


·工程二次分包合法吗
      不合法。工程分包只能分一次。并且下级分包商不得继续往下分包。而且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同时。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自己完成建筑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分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


·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如何规定
      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如何规定?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规定是: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照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购买房子可不是一件小事,毕竟对于很多工薪家庭来说,现在购买一
      购买房子可不是一件小事,毕竟对于很多工薪家庭来说,现在购买一套房子几乎会倾尽一家所有的积蓄。而这个时候如果购买的房子还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更是让购房者头疼。因此就有必要在购房之前就了解清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那到底购买房子考虑因素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房子考虑...


·对于肺炎期间放假工资怎么办?
       一、对于肺炎期间放假工资怎么办? "肺炎延迟上班工资正常发放。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一、遇到拖欠工资,及时采取4途径维权 第一种途径:向劳动部门投诉反映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种途径: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


·甲方不付工程款怎么办
      甲方不付工程款怎么办???在建设施工中,经常遇到这样被欠款的问题,有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还有甲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找甲方讨要多次都是无疾而终,那么,对于这种甲方不付工程款怎么办呢?《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劳动仲裁裁决执行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执行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裁决执行程序是什么? 1、申请执行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


·一、劳动合同纠纷解决地方式?
      一、劳动合同纠纷解决地方式有哪些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时间限制吗?
      很多从事高危工作的人,在工作的时候比普通工作容易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伤,这样就涉及到进行工伤鉴定才能维护权利。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时间限制吗?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导致错过时间而无法维权。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方面的规定。 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应注意些什么?一、弱电工程包括 1、 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及控制电压等低电压电能,有交流与直流之分。交流36V以下,直流24V以下,如24V直流控制电源,或应急照明灯备用电源。另一类是载有语音、图像、数据等信息的信息源,如电话、电视、计算机的信息...


·过年几天算加班工资2023
      过年几天算加班工资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