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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有效期满续展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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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有效期满续方式是什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的手续。在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商标法》,将其调整为一年。即2004年5月注册的商标,在2013年5月就可以进入续展申请流程。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提出申请的,应加倍交纳续展注册费。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且续展次数不受限制。续展注册经核准后,由商标局予以公告。《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可以减少那些“死商标”的存在,有利于公众对商标资源的利用。所谓“死商标”,指的是那些虽然注册在册,但注册人早已不使用的商标。由于注册即产生专用权,所以虽然注册人没有使用,但其他人也不能擅自使用,这样就违背了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初衷。规定了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以后,若注册人放弃了商标的使用,那么当有效期满且注册人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时,该商标将被注册机关注销,从而使得该商标能够为别人所注册、使用,发挥其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高价钱买回来。而且重新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国家对于商标的重要性非常看重,一般商标的所有权只有只有10年,所以商标权所有人需要在10年到期之前的12个月去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续展,但是如果商标所有权人在12个月内未进行续展,也可以在六个月的宽展期进行续展,如果商标所有权人位在指定期限内进行宽展,或者续展的话将会取消商标的所有权,并且两年内不能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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