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对于违约金的相关计算,一般是根据合同内容来进行约定的。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进行规定那么就由协议双方来进行商议,但是违约金是不能超过损失的30%。如果超过30%,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降低违约金的相关价格。



·作家和出版社签合同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作家和出版社签合同需要遵守哪些原则?1、平等原则根据《民法典》第八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开普通发票要签购销合同吗
      开普通发票要签购销合同吗发票是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个人和生产经营在进行核算的时候需要发票,税务也需要发票来审核税收,防止偷税漏税。开具发票是有一定的规章和流程的。为了解答您的疑问,减少开发票前后的麻烦,我们就您所关注的“开普通发票要签购销合同吗”这一问题向您进行简单介绍。一、开...


·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还是有偿合同?
      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还是有偿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作为无偿行为,立法者为赠与合同作出了特殊的制度安排。例如,赠与合同虽原则上为诺成合同,但在赠与物权利移转之前,除经公证或为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之外,赠与人可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前任意撤销其允诺。受赠人忘恩负义的,即便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


·废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废纸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废纸购销合同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市××废纸收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购买乙方废纸。甲、乙双方现达 成如下协议: 一、 价格 乙方每月供应甲方废纸2500吨(大写:壹仟捌佰壹伍元整)单价,卖给甲方。 二...


·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一、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没有统一规定毁约赔偿标准。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


·普通合同违约要坐牢吗?
      普通合同违约要坐牢吗?不会坐牢的,合同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包括: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


·毁约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办
      毁约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办另一方出示合同即可。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想毁约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毁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五...


·要约解除合同法中的规定
      要约解除合同法中的规定 一、要约解除民法典中的规定 1、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通过某种方式阻止要约生效。任何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要约,但按《民法典》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先于要约或者和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才能有效。 2、要约的...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一般当事人约定的合同违约金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但实践中仍会出现合同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情况。那么在前者的情况下,该如何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