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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异议申请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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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执行异议申请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如果法院执行时排除在先承租人租赁权的,承租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不影响租赁权,不能提出异议。即对于基于租赁权所提的异议,重点在于审查处理承租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即承租人是否有权阻止向受让人移交房产,这要视租赁关系本身是否真实、合法而定;但是无论租赁关系是否真实、合法,均不能阻止法院对于租赁物本身的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买卖不破租赁使用有哪些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只保护承租人依据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不能进一步理解为禁止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即便承租人对执行财产享有的租赁权真实、合法、有效,也不得基于该权利对抗法院对执行财产的处置,但可以向法院主张在处置租赁物时对租赁关系予以披露,或向法院主张保障承租人在法院公开处置租赁物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竞价权,旨在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如果房屋出租前已被法院查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来看,该租赁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承租人若对法院查封提出执行异议,就不能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提出实际主张,此时承租人只能认定为利害关系人。综上所述,房屋是法院经常执行的标的,在法院执行阶段,作为承租人,为了保障租赁权,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用书面方式表达自己诉求。当然,提请异议需要一定条件,就是租赁关系必须产生于房屋抵押、法院查封之前,法院对异议申请会受理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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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和执行有什么区别
      涉案,也就是说和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涉诉,也就是说跟诉讼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我们常说的涉案金额涉案金额也就是指案件当事人的实际犯罪金额或违纪金额,以所认定当事人的犯罪性质和违纪性质确定。而涉诉金额就是起诉到法院,双方有争议的金钱数额。《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


·一、民诉解释执行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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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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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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