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预备后阶段的表现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犯罪预备后阶段的表现是什么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综上所述,对于犯罪预备后阶段的表现都是在为事实犯罪行为来制造条件,即使没有成功实施犯罪行为,也会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会根据情节和后果,对于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网络诈骗如何报警立案?犯罪主体有哪些?
      网络诈骗如何报警立案?犯罪主体有哪些? 在现在的一个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诈骗方式也随之更新,互联网的使用使得互联网诈骗层出不穷,网络诈骗金额也越来越高,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在被网络诈骗的时候,合法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网络诈骗如何报警立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


·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为了严格众多企业的商业行为,特意规定了包括逃避商检罪在内的众多刑罚,以减少相关违法行为。可是,很多人对相关罪行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


·高利贷利息超过本金是否犯罪
      高利贷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真正的从社会生活当中消失,也是因为有一部分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会选择借高利贷这种比较冒险的方法。可等到真正开始偿还高利贷的时候才发现力不从心,并且也因为高利贷已经正常的影响到了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只要是借高利贷,利息超过本金也没有什么好意外的。那么,高利贷利息...


·定罪身份犯和量刑身份犯有什么区别?
      定罪身份犯和量刑身份犯有什么区别? 一、定罪身份犯和量刑身份犯有什么区别? 1、身份性质不同 真正身份犯中的身份,是定罪身份。 非真正的身份犯中的身份,是量刑身份。 2、犯人的身份不同 非真正身份犯的范围涵盖非常广,而真正身份犯往往是国家公职人员 3、连带责任不同 ...


·侵占埋藏物到底是不是犯罪
      埋藏物是是指埋在地下的东西,有时候被人发现这种东西之后就会被人占有,这就构成了侵占埋藏物,那么侵占埋藏物是否是犯罪呢?又会被怎样判刑处罚呢?其实这要看是否是私人所有被侵占,还要数额较大,并且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才是犯罪,而且所规定的刑罚也较轻。 《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


·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
      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其实都是有具体的行为方式,当然其中有部分犯罪的行为方式是比较类似的,如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抢劫罪和抢夺罪。而我们在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时候,就要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行为方式,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诈骗罪...


·抢劫罪刑法条文是什么?
      抢劫是严重违法行为,年轻女性在路上被抢后,要尽快到派出所报案。对于这种案件,犯罪发生地的派出所有管辖权。立案后,派出所展开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落实好证据后,由检察院起诉。刑法里面对抢劫罪有明文规定,那么,抢劫罪刑法条文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抢劫罪刑法条文...


·新刑法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怎么判?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的判决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犯罪未遂需要哪些证据
      犯罪未遂需要哪些证据 ?一、犯罪未遂需要哪些证据 证据要证明犯罪分子在实施故意杀人刑事犯罪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对于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


·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在什么阶段?
      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在什么阶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


·危险驾驶罪缓刑之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危险驾驶行为属于交通法规中严格禁止的,同时也会受到《刑法》的评价,换言之危险驾驶的行为会构成刑事犯罪,虽然危险驾驶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但是在十种情况下是不允许判处缓刑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哪些情况下危险驾驶犯罪是不能宣告缓刑的。 一、危险驾驶罪缓刑之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