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招摇撞骗罪证据包括什么情况?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法招摇撞骗罪证据包括什么情况?

一、刑法招摇撞骗罪证据包括什么情况?

1、网上的聊天记录也算,要说明来源,最好请侦查机关(公安、检察)提取并留存;

2、微博从事行业警察只是一个辅助证据,最后是否采用要看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

3、招摇撞骗要以谋取利益为前提,他是否从你处或者其他获得了非法利益,此非法利益不限于经济利益。

4、首先需要他实际不是所称的职业,才能是招摇撞骗。

二、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三、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前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如果招摇撞骗的金额过于的巨大会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在对招摇撞骗罪进行量刑时不仅会根据造成的非法利益,同时还是会根据招摇撞骗的次数、造成的后果以及冒充的对象来量刑的,这样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哪些情形下是可以不缓刑吗
      哪些情形下是可以不缓刑吗1、数罪并罚的(指故意犯罪)。一人犯数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经济犯罪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对经济犯罪的被告人数罪并罚时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


·罪犯构成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我们发现有些罪犯其实在犯罪之后又主动的向司法机关自首,一旦认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自首,那在法官判刑的时候,就需要从轻或减轻作出处罚。这种情况下,罪犯构成自首可以判缓刑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自首能否判缓刑要看...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量刑标准
      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如果非法种植,就可能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那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吗? 不构成,因为累犯是上一个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某种罪行的,假释只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人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刑罚还未执行完毕,又犯新罪的应该立即取消假释,数罪并罚。假释是针对于被判监禁的犯罪行为人,但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恶性案件被判...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对非法集资罪的解释?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某些领域的犯罪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近几年来非法集资罪的犯罪率却没有得到明显的控制。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并没有太经常听到非法集资罪这种说法,但其实和普通老百姓相关的许多案件都涉嫌非法集资,知识普通人由于不具备相关法律常识,对其并不了解。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


·犯罪预备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对我们都是不熟悉的法律名词,他们两者的概念解释是什么?按照字面的意思来看两者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是两个相似的概念,犯罪预备中止的区别有哪些?下面一起跟着我们的脚步为您解开这些疑团。感谢您的阅读! 犯罪预备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 犯罪预备,是指...


·销售生产劣药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生产劣药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


·判缓刑会有案底吗 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公民一旦认定构成犯罪,并且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人生档案上面就会留下案底、污点,这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那实践中要是罪犯被判的是缓刑,最终也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了,此时判缓刑会有案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判缓刑会有案底吗 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


·中国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
      毫无疑问偷盗是不合公序良俗的,给他人的合法所有物造成了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盗窃属于犯罪。对盗窃量刑对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是对我国民间守法秩序的维护。那么中国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盗窃会受到怎样的惩处呢?下面的我们进行详述。 一、法律规定 《...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
      一、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