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合同贷款政策需要注意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承包合同贷款政策需要注意什么 一、设定抵押要合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是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依附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其本质就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所有都可以抵押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土地才可以抵押:
1、只能适用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承包;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上述农村土地,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3、须经发包方同意抵押。超过上述范围,例如将其承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是无效的,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抵押条件要具备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合法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法合规的农村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3、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场、林场、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
4、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或渔业、林业)用途。
三、价值认定要合理
1、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根据抵押当事人提供的有资质的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意见书)进行确认;
2、或按照当地政府有权部门公布的同期辖区内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准价格协商确认。
四、抵押登记要合规
1、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及时到县级政府指定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一般为农村经营管理局)。
2、抵押登记应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等);
(3)地上附着物价值情况说明;
(4)抵押合同;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6)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7)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或评估确认书;
(8)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农村信用社在取得相关抵押登记权证后,根据借款合同才能发放贷款。
以上就是我们针对土地承包合同贷款政策需要注意什么这一问题整理得相关资料,在以上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文中给出了四条回答,设定抵押要合法,抵押条件要具备,价值认定要合理和抵押登记要合规,对于以上的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国家在履行土地征收工作时都要根据科学合理的标准进行的,而征收的前提是为了社会和国家利益的需要才会对公民使用的土地作出征收的决定,但现实中却存在在一些行政机关滥用手中的权力对公民征收了超额的土地。那么,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一...


·个人划拨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个人划拨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在我国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大体有三种,土地出让、划拨和转让。如果个人拿到土地是用来建设公共事业项目的,包括幼儿园、医院等,可以通过划拨方式拿到土地。不管是那种方式,土地使用证都需要办理一个土地使用证。那么个人划拨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下面我们一起通过...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土地承包制度有效的解决了部门地区弃耕、抛耕、浪费农田、占用农田建房建舍的现象,也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整合和利用。因此,土地承包的形式被广泛采用。那么,作为自身权利的一种,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土地承包权的一些问题。一、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


·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
      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建房的行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坚决依法律程序处理,人民法院受案后也必将依法处理。依据以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


·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有哪些内容?
       现在国家有新政策,就是征地补偿,那么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内容?其实征地标准就是在每项工程建设时的征地数量以及质量为准,具体的就是要看施工图纸和土地勘测的资料为依据,还有就是建筑物的拆迁数量、质量和实际的测量,下面就让我们具体的了解一下。 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18年有...


·土地使用权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


·土地使用权划拨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划拨到期怎么办?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


·江苏省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的内容
      江苏省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的内容 每一年,全国各地都会有许多地区的房屋要进行拆迁或者被征用。对于拆迁,居民所最关心的问题自然就是自己的房屋被拆迁征用后的所能得到的补偿问题。每个地区都有相应的补偿政策。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最新江苏省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政策的相关法律资料。 江苏省 ?...


·企业征地补偿价位标准是多少?
      企业征地补偿价位标准是多少?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会逐渐发展壮大,当达到一定程度时就需要进行生产扩张,而扩张需要土地。这就形成了企业征用土地,在符合法律规定下,企业可以与征用地居民或村民进行协商。虽然我国在企业征收土地的标准上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但基本标准还是要根据当地政府政策来确...


·税收上的土地使用权指哪些土地?
      每一个生活在中国的公民都是纳税人,我们所进行的每一笔交易都在纳税,包括工资,购物,房产买卖,生活中时时刻刻都在纳税。你知道土地使用也要纳税吗?税收上的土地使用权指什么呢?今天,本站就来给您讲讲税法和土地使用权。 一、《税法》中土地使用权的定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


·征地补偿新标准不公开怎么办?
      征地补偿新标准不公开怎么办?征地补偿文件不给看的话村民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申请人如果需要获取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可以按照照上述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开该政府信息。同时,相关部门也可以向信息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