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同责有误工费赔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同责有误工费赔偿吗

同责是没有相关赔偿的,只能看保险公司是否会不会进行赔偿。如果是确定的责任分配比例的话。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二、交通事故具体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

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2、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3、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5)、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2年的,2013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0.1,九级伤残就是0.2,八级伤残就是0.3,七级伤残就是0.4,六级伤残就是0.5,五级伤残就是0.6,四级伤残就是0.7,三级伤残就是0.8,二级伤残就是0.9,一级伤残就是1.0。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计算20年。丧葬费:武汉地区上年度6个月的平均工资。

(6)、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7)、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8)、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事情收入确定。例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就能证明收入情况。如果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则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则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0)、财产损失:根据修理的发票,估价等确定。

(四)其他损失

(11)、停车、拖车费:根据停车、拖车费收据;

(12)、车辆损失鉴定费:根据车辆损失鉴定费票据;

(13)、法医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及因鉴定产生的诊断费收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交通事故是同责的话,那么双方只需要对自己的车辆以及其他的损失进行承担责任即可。但是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保险赔偿。但是交强险的话只有在11万元的限额之内,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多出来的将由自己进行承担。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


·车祸骨折一般赔多少 要赔哪些项目
      在发生车祸的时候,其实很有可能给他人人身造成损害,而此时也有可能涉及到财产方面的损失,在之后作出的赔偿里面,就包括了人身和财产两方面的。那其中经过鉴定车祸造成的损害是骨折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车祸骨折一般赔多少钱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车祸骨折一般...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无法提供工资证明,误工费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车辆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车辆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在日常生活中,您买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方便自己的出行,但是不管自己开车到了哪里,我国的交通法在我国各地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有些情况下司机可能在外地发生了违章的行为,但是,不管在哪里发生违章行为,都是会进行处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车辆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的问...


·剐蹭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剐蹭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处罚?道剐蹭车辆肇事逃逸可以能被吊销驾驶证,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一百零一条对肇事逃逸的处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米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第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


·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由交警部门居中进行调解。此时法律规定,必须要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的申请,否则的话是不能能进行调解的。当然,除此之外,一些情况下也是不允许进行调解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不适用交...


·交强险的死亡残疾赔偿金限额包括哪些
       一、交强险的死亡残疾赔偿金限额包括哪些?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开庭后多久可以放人?
      一、交通事故开庭后多久可以放人? 1、若是涉嫌犯了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开庭后有可能会不放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


·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一样,都是公司为了股权交换而发行的债券,而债券是股权交换的凭证。相对于普通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收益更高,风险更低。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债转股是将债权转换成公司股权的意思,请看以下我们为您做出的详细解答。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