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预备的含义怎么理解?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犯罪预备的含义怎么理解?犯罪预备就是民事主体为了落实犯罪行为而实施的,制造犯罪条件的意思是为了实行犯罪而制造必要条件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行为。在中国刑法中,是指除准备犯罪工具以外的其他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主要包括:(1)锻炼犯罪技术。(2)进行犯罪前的调査。(3)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4)合谋共同犯罪等。这种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条件是犯罪人实施犯罪所借助的因素,可分为事实条件和理由条件两种。二、常见的预备犯罪行为1、准备工具。如为了抢劫,大量购买管制刀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如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如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如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如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直接构成犯罪,需要受到刑罚的严厉处罚。尽管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预备阶段,没有实际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上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至于怎样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就应该根据实际案情而定了,有需要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争取宽大处理。一般的犯罪行为都是有犯罪预备的过程的,任何犯罪预备都是为了后面具体的犯罪行为的实施而做准备的,不管是任何的犯罪主体,若是在犯罪预备阶段就放弃实施犯罪行为,此时即使被他人发现有犯罪预备倾向,也并不会受到处罚。



·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
      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 寻衅滋事是指肇事者由于个人原因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肆意损害公共设施,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行为。肇事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情节严重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但是,如果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我们根据...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范文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和书写辩护词,已是常见的现象,律师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为其做无罪、罪轻或减刑辩护。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未成年人危险驾驶罪辩护词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尊敬的人民陪...


·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该如何处罚
      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怎么判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


·未成年犯罪留案底的封存制度是怎样的?
      参与校园暴力事件是未成年人最常见的犯罪行为,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公民的行为只要违反法律规定就会被记录在案,也就是俗称的留案底,这些记录将伴随公民终身,就算是未成年人也不例外。但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我国设立了未成年人犯罪留案底封存制度,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这一制度的内容。一、未...


·在哪些情况下能适用缓刑
      缓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那么,在实际案件中,具体在哪些情况下能适用缓刑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请看以...


·故意伤害罪轻伤与重伤怎么界定
      故意伤害犯罪要求造成他人至少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而此时对轻伤与重伤的界定就显得比较重要了,因为不同的伤害程度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带来故意伤害罪轻伤与重伤的界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故意伤害罪轻伤与重伤的界定根据《刑法》第95条的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


·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内容有什么?
       犯罪构成就是在我国的刑法下面规定的一系列的有危害性的行为的一些客观以及非客观的总和,它的内容主要包括有犯罪主体,犯罪的客观内容,犯罪的主观内容,以及犯罪的客体这四个方面。在我国的法律中是对于这部分内容有者很多的法律规定的,所以到底具体的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内容有什么?下面通过介绍让...


·被执行注射死刑的贪官适用法律是什么?
      被执行注射死刑的贪官适用法律是什么? 对于特别严重的罪行,我国规定了死刑刑罚。死刑具有惩罚性、震慑型,但是同时也是剥夺他人生命的残忍手段。随着国家反腐倡廉力度的加大,许多贪官被揪出来,有的贪官因为罪行极其恶劣被判处死刑。被执行注射死刑的贪官适用法律是什么?跟随我们来学习下吧。 一...


·触犯遗弃罪判几年婴儿?
      我们每年发生大量的弃婴案件,其中一些造成的比较严重的后果,如导致婴儿死亡等。从法律层面上看,父母抛弃婴儿,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的,这时,其受到的就不仅仅是道德谴责了。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了遗弃罪。那么触犯遗弃罪判几年婴儿?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遗弃罪判...


·如何判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是否严重
      如何判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是否严重 水产品属于生态环境中的一部分,也是我国保护的对象。而非法对其进行捕捞会导致水产品数量和种类减少,影响生态平衡,因此,我国刑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进行了定罪标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立案开始,对情节进行判定:一、会被立案侦查的非法捕...


·绑架罪扣押人质怎么处罚?
      绑架罪扣押人质怎么处罚? 一、绑架罪扣押人质怎么处罚? 绑架罪扣押人质将会按照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进行判决。 《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