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2、遵守规定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变更还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3、合同内容发生变化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二、合同变更的方式1、合意。以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实质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旧合同,故而合意变更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合同订立时的要约承诺规则,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欲发生法律效力,也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2、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决。三、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合同的变更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前者指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而合同内容并无变化;后者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从我国民法典的第五章的有关规定看,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合同变更是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合同性质的变化(如买卖变为赠与,合同关系失去了同一性,此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合同标的的变更是否属于合同变更,理论界有不同看法(关键在于变更协议是否以原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为基础)。1、《民法典》所称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2、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体现,因此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当然可以变更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手续。《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3、除了双方通过合意变更合同以外,还存在法定变更的情形,即一方当事人单方通知对方变更合同的权利。如《民法典》分则第八百二十九条、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4、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合同的形式有很多种,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见到的合同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等。只要合同的内容是合法的,经过双方签字的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进行更改合同内容必须要经过双方的协议,且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装饰合同这对于普通公民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您在平时买房以后,房屋装修也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为了避免装修工程在施工的过程当中敷衍了事,同时也为了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问题,一定要在装饰之前和装修工程队签订装饰合同。至于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希望我们以下的资...


·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知识产权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确
      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知识产权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确切的来说就是该项发明或者是艺术创作是某一个人拥有的知识财产权,其他人或者是单位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自己用来做商业性、盈利性的运作的。如果要用的话,除非双方同意,并且由具体的合同为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知...


·合同未签字但实际履行的 合同是否有效成立
      合同未签字但实际履行的 合同是否有效成立一、合同未签字但实际履行的 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人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否则签订的合同很可能被确认为无效。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呢?此外,实践中有不少合同在签订后不一定会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合...


·合同约定30的违约金怎么处理
      合同约定30的违约金怎么处理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的朋友因为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会被侵犯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合同的,而且其中也会包含关于在合同中关于违约的一些补偿问题的,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约定30的违约金可以吧,原则是什么呢。一、合同约定百分之30的违约金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


·什么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
      什么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 当双方签署合同以后,就是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以及条约,不管是什么样的合同签署了就必须要遵守上面的相关条约以及规定,但是也有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发生,那么 什么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 ?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是什么?围绕这两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


·旅游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多少
      旅游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多少 一、旅游合同中的违约金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不管是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都是合同效力上面存在了瑕疵,不能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有的人会将这两种情况弄混淆。那到底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性质不同 无效合同从性质上说虽然合同存在,但是自...


·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的途径?
      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的途径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的途径有哪些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


·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的约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当事人约定或协商解...


·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签订合同后就必须履行自己
      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签订合同后就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由合同的性质决定的。但是有些人就是在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这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么拒不履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呢? 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