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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一户多宅和违建能否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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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一户多宅和违建能否得到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以户口本计算)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不合法律规定拥有多个宅基地以及房屋者是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款的。各地方对每人最多拥有房屋面积是有最高规定的,超出范围的面积也不予补偿。但是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将户口独立出去可以拥有新的宅基地。  没有经过审批的建筑都属于违章建筑,无论是建在哪里,拆迁时都得不到补偿。  二、农民能拿到这些补偿  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货币补偿一种
补偿方式了。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房屋价值+搬迁费+装修费+奖励费。  三、那超出的面积有补偿吗?  根据土地获得的时间不同,规定也有所不同,如何处置也有所不同;  1982年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扩大占地面积的,可以按照现有实际面积确权登记;  1982年~1987年,农村村民建房超占面积,首先要按照国家和当地的规定处理后(一般就是缴纳相关费用),方能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7年后,农村村民建房超占的宅基地面积,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今后分户建房或面临拆迁、改建等,将能够按照规定处理,但实际确权的面积只能是当地规定的面积;  根据以上我们看出,1982年前属于无规可依,1982年到1987年虽然有规定但是无法可依,因此对于超出的面积,是给予确权登记的,不过在1987年《土地管理法》出台后,只能够按照规定面积予以确权登记。因此多出的部分退还给村集体。也就是说,若该空地面积和院落不属于宅基地面积范围的,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是无法获得拆迁补偿的。  合理建造房屋,在建造房屋时要有相关的房产证明,在遇到拆迁时,和拆迁人商议补偿款,要合理要求补偿,在确定补偿协议没有问题后再进行签约,以免自己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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