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务派遣能随时辞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劳务派遣能随时辞职吗?

劳务派遣是不能随时辞职的,因为劳务派遣的员工是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合同的,如果是想要辞职的,应当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是在辞职前的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是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就可以随时辞职,可以随时终止不固定的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强迫员工辞职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随时辞职,而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条件下,例如劳动者出现工作失误给单位带来巨大的损失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是多次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的,单位就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还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工伤鉴定十级下来后多久可以拿钱
      在职工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这时就应该去做相关的工伤伤残鉴定,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鉴定的结果对受伤员工进行工伤赔偿,这是法律规定的,那么工伤鉴定十级下来后多久可以拿钱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十级下来后多久可以拿钱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员工在得到鉴定结...


·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
      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何能够从企业自身不断的加强管理制度,将是每一位企业家应该思考的问题。其中企业要想发展的根本就是要必须把控好工程的质量问题,在过往的检验过程当中,总结出了一些工程质量当中比较常见的一些缺陷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首先要进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是,如果是在提出诉讼之后,确认劳动关系不撤诉,是否会有一定的影响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确认劳动关系不撤诉是否有影响...


·工伤时期工资怎么给的
      具体工资支付的方法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要赔偿什么?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要赔偿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补偿。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 (一)、用人单位无过错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且没有经济补偿金。 1. 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答: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劳动者一般来说都属于社会的最底层,所以劳动者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而且由于与劳动单位存在一定的等级差异,所以为了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制定了一些用于监察管理劳动企业的规定,那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工资就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最基本最典型的方式。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


·离职员工又重新入职有没有试用期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
      离职员工又重新入职有没有试用期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重归工作岗位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与之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须具备劳动双方处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逻辑前提,“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主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
      一、主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 (一)两者的定义不同: 1、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退是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 (二)两者的行为主体不同: 1、辞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或者劳动者。 (1)辞职是指由国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