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5、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6、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7、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9、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2、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3、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4、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5、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6、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17、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8、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9、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0、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1、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边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2、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3、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建筑工程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楼。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三、仿古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有台明的按上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构架柱的,按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按其构架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

2、一般阶沿如果达到古建筑的台明(高度大于或等于500mm)者,按台明上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果只是一般的无柱走廊和檐廊的,按走廊和檐廊的规定“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走廊和檐廊的规定如下:挑出墙外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为挑廊,挑廊下底层或架空通廊下底层有阶沿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者称为走廊,单层建筑屋檐下有阶沿作为主要通道的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的廊称为檐廊。

3、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执行。

4、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楼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按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不是实心的砖塔、石塔、木塔及混凝土仿古塔的建筑面积按碉楼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7、两层或多层建筑物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到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8、坡地建筑物、临水建筑或跨越水平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四、仿古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有台明的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

2、无台明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二层及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垛、窗罩等。

3、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碉(楼)台的无围护平台。

4、构筑物: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通过我们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对于四川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已经有所了解了。我们着重为您介绍了有关面积的计算方式。对于建筑工程和仿古建筑工程来说两者是有着一些区别的,什么样的可以计算,什么不可以计算,如果您有所疑问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文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市场中最主要的两个主体,为了促进双方劳动关系的和谐,减少劳资纠纷,我国很多省市都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重庆市做为我国直辖市,早年前出台过《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那么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文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为此整理的法律条文。 重庆市劳动保...


·同工不同酬违法吗
      同工同酬一直是每个劳动者的愿望,但是在实际中只存在同工不同酬,所以,很多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就容易受到打击,对社会发展具有严重的阻碍作用。很多劳动者都会问同工不同酬违法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同工不同酬违法吗 同工同酬是违法的。我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经过用人单位考核被录用,办理入职手续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合同即将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结时,双方经协商均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时,就应该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那么,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是怎样的呢? 一、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公务员借调工资福利如何规定?
      借调其实不难,因为借调属于临时帮助工作,人事关系不动还正在原来单位,要区分借调与调动的关系。相信借调人员普遍最关心的问题肯定是公务员借调工资福利如何规定的,直接有关金钱利益上的疑问应该越早弄清楚越好,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那么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一、公务员借调工资...


·如果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处理产假中劳动合同
      如果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处理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的话应该自动延续产假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


·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
      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单位出具的解聘通...


·劳动仲裁后上诉一审要多久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只要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


·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什么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和就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可以确认劳动关系了,其实不然,确认劳动关系有很多很复杂的步骤。那么,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又是什么?很多人都对此有疑惑,为了解决您的疑惑,我们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什么? ...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临时工与正式工不同,临时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就算不签订拉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临时工其实就是用人单位的短期工,所以相关规定也是跟合同工不一样的的,那么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


·每一次的工伤事故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对公司
      每一次的工伤事故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对公司,国家行政单位,当然最重要的就是员工本人这三方都是有影响的,因为公司不管是否配合员工工伤赔偿的这件事情,肯定都会因为此次安全事故而影响公司的正常作业的,如果处理不好的话也容易影响公司内部的劳动关系稳定的问题。接下来我们主要是帮助有部分员工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