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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指定管辖的情形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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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指定管辖的情形包括什么(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不论属于哪种原因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二、指定管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移送管辖)。第17条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18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第19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教育网整理。第22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指定管辖3种情况:1、管辖权不明;2、有争议;3、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有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应重点掌握有关指定管辖法条规定的内容。指定管辖通常是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来指定,这样可以避免因为管辖权问题导致案件一直得不到处理。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上级法院也可以将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的下级法院来管辖处理,主要就包括三种情况,管辖权不明、有争议以及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



·行政处罚管辖包括哪些内容?
      (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在实施行政处罚方面的分工。根据行政违法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及应给予的行政处罚等的不同,行政机关依级别的高低分别行使行政处罚的管辖权。(二)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因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管辖权问题发生争议时,...


·对侵权行为管辖规定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


·对海损事故管辖的规定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可否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
      可否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1、不能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根据上述...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应当由作出一审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管辖。我们国家所规定的上诉和行政案件,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到上一级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的,而且上诉的话是有上诉时间规定。所以必须要注意这个上诉期限的规定,判决是15天才定...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范围应该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范围应该怎么确定 (1) 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县级法院...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怎么办?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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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阶段案件管辖问题需要审核吗?
      一、批准逮捕阶段案件管辖问题需要审核吗? 1、根据案件不同的情况,有的案件是有必要提出管辖的异议的。 2、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 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 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 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 出有...


·普通民事纠纷管辖争议未移送审理期限是多久
      普通民事纠纷管辖争议未移送审理期限是多久?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


·管辖权异议与答辩应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管辖权异议与答辩应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一、管辖权异议与答辩应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1、首部。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


·民事诉讼活动中管辖权异议需要质证吗
      民事诉讼活动中管辖权异议需要质证吗 一、民事诉讼活动中管辖权异议需要质证吗? 管辖权异议不需要质证,法院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但不会进行质证,而是由法院直接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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