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犯罪行为预备行为的认定如下,(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大家一定要注意具体常见的预备行为。因为关于预备行为,刑法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刑法分则规定的都是实行行为。所以说,对犯罪预备行为一般掌握只有根据上述的归纳总结。(二)具有犯罪的目的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如果他没有犯罪的意图,磨刀仅仅就是为了杀猪,就是一个合法的行为。通过这个例子还可以说明一个问题,预备行为本身因为在分则没有具体规定,脱离了犯罪目的往往看不出它的犯罪性,这是要注意的。另外就是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取决于支配行为的犯罪意思,这一点很重要。(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比如说,行为人想抢劫,两个人准备抢一个路边店,买了刀子,深夜喊老板开门。老板开门之后2人就挤了进去,一看里面有四人在那搓麻将,这时候有这么多的人在店里面,2人就傻眼了,站在那里一时不知所措。这打麻将的人感到很奇怪,进来2人手里拿着刀子这是要干吗呀?就把他们抓住,扭送到派出所。这种行为就属于抢劫的预备行为。因为2人还没有能够着手抢劫,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就停止下来了,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抢劫的预备状态。再如,某士兵看见一女兵从宿舍出去打水,随手把门掩上,产生了强奸的念头。他偷偷溜进女兵的宿舍,藏到女兵的床底下,伺机强奸。女兵打水回宿舍后,感到床下似乎有人,喊人来把他抓获。这也是一个典型的强奸预备行为。因为行为人为了犯强奸罪而实施了预备行为(藏在床下便于实施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发现抓获)而未能着手开始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奸行为。二、法条规定《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当代社会我们国家为了保护国家长治久安以及人民财产的安全,对于盗窃等财产类型的犯罪利用刑法来进行处罚,而这类型的犯罪往往犯罪嫌疑人事先都会进行一个调查,也就是犯罪的准备阶段,比如说蹲点踩点等,所以一定要对于可疑的人物加强观察。



·单位犯罪起诉书检察院不起诉是没罪吗
       单位犯罪起诉书检察院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侦查以后,认为犯罪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不具备起诉条件,检察院不会将案件移送法院,是检察院在案件审查阶段终止刑事诉讼,案件属于违法,但是没有构成犯罪,是免除刑事责任。单位犯罪起诉书检察院不起诉是不是就不构成犯罪 ...


·销赃价值3000元物品能否构成犯罪
      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为罚金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


·非法洗钱罪如何处罚、判几年
      洗钱行为属于非法的,然而洗钱罪则就是直接的犯罪了,而您说的非法洗钱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洗钱罪。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六当中,增加了洗钱罪的范围,而一旦被认定构成此罪的,自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对非法洗钱罪是怎么处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洗钱罪如何处罚...


·强奸罪可否判缓刑 强奸罪怎么判
      强奸罪可否判缓刑 强奸罪怎么判 强奸侵犯的是女性的性自由权,由于在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往往会采取暴力行为压制被害女性的反抗,因此也会同时对被害女性的人身造成损害。可以说,我国对强奸罪的处罚也是不轻的。那实践中强奸罪可否判缓刑?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强奸罪可...


·泼硫酸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
      泼硫酸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对人泼硫酸致人毁容已经造成严重残疾,至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况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制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


·被判无罪还要关多久才会被释放?
       一、被判无罪还要关多久才会被释放? 被判无罪一般会立即被释放,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判决宣判后,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一经宣判,就应该释放在押被告人。这主要是由于羁押被告人的理由已不复存在。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告人采取羁押这种...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打架拘留所一般情况要关多久?
      打架拘留所一般情况要关多久? 一、打架拘留所一般情况要关多久?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一般最长拘留十五天,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后者是故意的一种,是主观形态。前者是犯罪既遂状态,是客观方面。刑法犯罪故意的一种。事前故意,又称韦伯的概括性故意,是指行为人事先对犯罪事实整体有认识而实施行为的一种故意心态。在事前故意中,判...


·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
      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 一、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


·故意伤害罪可以单独调解吗?
      故意伤害罪可以单独调解吗?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可以单独调解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