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用人单位直接辞退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用人单位直接辞退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辞退员工需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三、辞退职工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不是可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做的事情,如果不合法的辞退必然就会承担法律的后果,因此在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的时候也要按法定条款来进行给予,如果劳动者做出不合法的事情,辞退的话就不存在有赔偿的事宜。



·辞退员工是否立马结算工资?
      辞退员工是否立马结算工资?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你手里有公司给的补偿金何时支付的文件,简单点可以去劳动稽查部门举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及补偿金,这个...


·工伤认定工作时间案例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工伤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员工肯定是在工作的时间之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遇到的意外伤害,如果工伤是发生在本用人单位的话,工作时间就是非常好认定的。但是有些工伤就是发生在用人单位以外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有可能用人单位会以工作时间以外为借口进行推脱。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打工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打工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相关规定: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


·如何才算有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雇主和雇佣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劳动关系都会用劳动合同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然而,劳动关系除了用劳动合同来明确外,还有很多方式可以确定。那么,如何才算有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什么呢?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


·受工伤后工伤鉴定和赔付金额有何规定?
      当一不小心受了工伤时,在及时就诊的同时也需要考虑该如何最大程度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更好的获得工伤赔偿。相信对于受工伤后工伤鉴定和赔付金额也是大多数人最关心的两个方面。那么具体该如何做工伤鉴定又该如何获得自己应得的工伤赔付金额呢?希望下边的解答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如何做...


·关于孕妇怀孕期间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孕妇怀孕期间降工资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


·企业倒闭后员工怎么办?
      企业倒闭后员工怎么办?当今社会的发展速度飞快,很多企业因为资金问题走向倒闭之路,企业倒闭后员工怎么办?是我们最为关心的,包括我们的五险一金、失业补偿等问题,下面的律师就告诉您这其中需要我们了解的事情。一、企业倒闭后员工怎么办1、单位关闭或倒闭的,除了应当支付实际工资外,还应当向劳...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补偿吗?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一般而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经济补偿...


·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
      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 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程序是什么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也是您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所以,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会经历严格的验收程序,质量过关才宣告着工程的正式竣工。虽然我国每年都有很多的,各种各样的工程面世,但是,在检验的时候,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也是绝对不会让使用的。那么,工程质量不合...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世事无常,有时候会发生一些我们不可预知的事情,如果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需要开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哪些法律知识值得注意呢?接下来就来看一看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法律小知识吧? 一、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