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二、相关规定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刑事诉讼法171条第四款)

5.《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三条

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6.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当司法机关发现了任何的违法行为都将会立即进行立案调查,首先公安机关会进行最基本的审理和调查,当公安机关掌握了犯罪证据后是可以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审理的,如果检察院认为提交的案件证据不够充分是可以将案件退回至公安机关进行再次的补充侦查。


·摩托车撞小车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摩托车撞小车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摩托车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而且很多摩托车司机靠着摩托车的灵活,穿插各种道路,这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摩托车撞小车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摩托车撞小车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摩托车撞小车属于交通事故,...


·车辆不过户申请车管所锁车可以吗
      车辆不过户申请车管所锁车可以吗不可以。车卖了买主不配合过户,你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可以主张要求对方无条件履行合同。1.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


·强迫交易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一、强迫交易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交易数额上并没有规定,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警怎么定责?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警怎么定责? (一)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 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由于交通的发达,现在使用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也因交通工
      由于交通的发达,现在使用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也因交通工具使用的多,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就越来越大了。在面对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是受害者一可能会是施害者。那么,我们该如何来确定自己是负主要责任,还是要负全责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责任和全责是一样的吗?那么今天就让我们...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间过期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间过期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赔偿过了时间的,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


·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
      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我们想要购买新车,就需要签订一份购车合同,这份合同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购车合同中有违约金一项,违约金的制定比较灵活,所以很多人会问,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一、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一、哪种交通事故不认定为工伤?
      一、哪种交通事故不认定为工伤?因为犯罪或者是违反相关的专管理所导致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机关是公安机关,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由公安机关的治安处...


·一、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吗?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去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可以处理,但是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


·喝2瓶啤酒多久能开车上路
      喝2瓶啤酒多久能开车上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最好24小时再开车上路,否则可能会被以酒驾或者醉驾行为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