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遗嘱处分的房产系争议房产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遗嘱处分的房产系争议房产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篡改也有可能导致部分无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扶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实际上,如果遗嘱当中所提到的这套房产还存在着争议的话,那么有可能这份遗嘱会被法院判定为部分无效,像这种情况就类似于房产是夫妻两个人的,但是丈夫或妻子一个人就全权决定了,把这套房子留给谁,其中任何一方提出异议都会导致遗嘱不生效。


·在我国离婚房子怎么定价格
      房子对于任何人来说,不仅是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现在房价的高居不下,所以,在离婚时对于房产的争夺,经常会引发一些列的纠纷。很多时候,法院在处理房子产权的问题上。会对房子的总价值进行评估以后,再按照定价进行分割。那么,在我国离婚房子怎么定价格呢?您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资料。 一、在...


·很多人想买房子却无奈自己的资金不足,所以就会和他人合伙一起出
      很多人想买房子却无奈自己的资金不足,所以就会和他人合伙一起出资买房子,但是鉴于房子的价值比较高,与他人一起买房子的时候,通常会选择以公证的方式证明各自所拥有的房产。那么,与他人合伙买房子公证怎么写呢?来看看我们的建议。 一、合伙买房子公证书怎么写? (一)必备要素 1.申请...


·房产质押解押需多久?
      房产质押解押需多久? 房产质押解押所需时间以及解押流程: 1、提前一周预约银行还款,付清抵押贷款,银行在1-3个工作日内出具结清手续,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后一周左右撤销。 2、凭结清手续,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当时就可以完成房产解押,当时就可以进行其它过户手续了。...


·租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租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租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


·贷款买房子流水账怎么办?
      贷款买房子流水账怎么办? 这个不是必备条件,只是证明还款能力的一个要素。如果有社保卡、公积金卡等等都可以提交给银行。如果实在没有,用结婚证 配偶名字的银行卡流水也可以,代表家庭共同还款能力。 贷款需要准备四大类资料: 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


·住房公积金能执行抚养费吗?
      一、住房公积金能执行抚养费吗? 住房公积金不能执行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实际想过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


·支付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
      为保证房屋合同的顺利履行,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行为普遍兴起,但随之而来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此时对于承租人来讲,可能就比较想知道,究竟支付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毕竟这与自身的利益相关,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支付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 (一)租房合同中租金条款如何写 为了预...


·借名买房合同中借名人的民事权益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第一,借名人与出名人的借名买房合同具有相对性、内部性,其借名买房合同并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第二,《民法典》明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出名人依据法律规定的物权变动模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可以基于物权公信力申请执行,借名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向出名人主张。 第三,借名人故意制...


·一、疫情期间房东不减免房租可以投诉吗?
      一、疫情期间房东不减免房租可以投诉吗?可以投诉,但如果是个人原因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部分房东免除了疫情期间租客的房租,其法律依据在于租客因疫情造成的不可抗力,而确实无法使用,假定房东没有与该租客签订租赁合同的话,疫情期间其房屋也是无法租赁出去并获得租金的。因此无论是租客请求减租,...


·离婚诉讼中,离婚房屋如何分割公式?
      在我国,随时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思想观念的改变,越来越高的离婚率成为社会的一大问题。而随着房价的上涨 ,离婚诉讼中关于房屋分割问题更是离婚双方关注的焦点问题。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在新婚姻法中,离婚房屋如何分割的问题。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