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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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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一、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经营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并且房屋的产权是经营用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时,停产停业损失怎么算?

  1、依据纳税情况计算;

  2、按照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注册信息中标注的营业面积;

  3、按照实际的经营面积进行计算。

  三、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计算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1)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预先由双方协商约定;

  (2)根据房屋的面积按照单位面积补偿一定金额来计算;

  (3)根据营利性房屋的前几年的年平均经营收入和利润等指ni 标乘以停产停业的期限(年份)来计算;

  (4)由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确定;

  (5)根据实际损失补偿计算,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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