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1、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2、《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3、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法并未禁止向股东提供借款,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二、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随便借钱给股东的这种行为,如果整个过程操作不够严格,就很有可能涉嫌抽逃出资,因此,公司把钱借给股东的时候就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法律上是禁止公司随便借钱给高管的,如果股东任高管就不能向公司借钱。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一、民间借款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


·债权纠纷诉讼中应该准备些什么材料?
      债权纠纷诉讼中应该准备些什么材料? 1、起诉书正本 当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起诉书副本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供。 2、身份证明资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


·公司法债权公告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作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国家对公司法做出了详尽的解释,那么公司经营不利、濒临破产,公司就要按公司法债权公告进行公示,那么公司法债权公告包含哪些内容,下面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中的相关法规。方便您遇到相关问题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法律。 公司法债权公告包含哪些内容: (一)清...


·非法集资以物抵债的后果是什么?
      如今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投资理财,以及赚钱方式。但是不少方法是法律不认可的,非法集资就是一类经济犯罪的总称。往往非法集资者在无力偿还的时候。为了减轻受害者损失,同时让自己可以减轻情结或是免于追诉。以下介绍非法集资以物抵债的后果。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


·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生活中,随处可见债权债务,由于这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就成了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那要是对方欠债想赖账又该如何处理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随着市场繁荣和交往的频繁,民间关系日趋增多。那么,什...


·一、孩子抚养费拖欠不给怎么办?
      一、孩子抚养费拖欠不给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如何处理客户拖欠货款?
      如何处理客户拖欠货款? 签订规范合同是对付清欠的有力武器 在当前的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很多出企业为了开拓业务,采取赊销方式,先发货,后收款,这无疑为经销商的风险转嫁提供了机会。另外,很多国内外贸企业也采用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方式,在这两种方式下,银行也只是提供转交单据、代为提示单据...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当今社会中债券作为我国目前受欢迎的一种投资方式,很多情况下帮助了公司资金的融资。所以,公司在资金困难需要周转的时候,就会向社会发行债券,然后回收资金。但是这种债券发行方式对我国经济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我国对债券除了有严格的规定以外,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


·认可债务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吗?
      认可债务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吗?起诉、请求、认诺都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债务人承认是其中一种,就是债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债权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债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


·合同违约欠钱不还怎么办?
      合同违约欠钱不还怎么办?1、凭合同起诉对方。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