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判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判刑?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是非常宽泛的,但只有那些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既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也希望发生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未获解救的结果。如只是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这种结果的,不构成本罪,导致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综上所述,发生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后,相关部门会及时处理,参与解救。如果有责任的工作人员不作为,阻扰解救,构成犯罪的,会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在两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法院可以按照两年以上七年以下判刑。



·离婚举证要法
      离婚举证要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


·判决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一、判决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基于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


·离婚手续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吗
      生活之中,由于夫妻关系不和往往会导致离婚的发生。特别是随着如今年轻人的闪婚,使得离婚数量也是急剧的增加。以此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办理离婚手续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吗吗?我们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你阅读,希望可以帮助你。离婚手续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吗临时身份证办理出国手续、结婚登记...


·一、离婚提出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提出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即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


·一、两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两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模式。其中,列举规定是概括规定的说明,概括规定是对列举性规定的补充。增强了我国离婚法律规范的...


·(一)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
      (一)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因为离婚证对男女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恢复婚姻的,要按照登记程序办理。一方反悔的,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发现,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


·带遗弃罪的离婚书范文
      事实上,一旦男女双方产生了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是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的,所以,当一方当事人发生遗弃行为时是可以以遗弃罪来起诉离婚的。这时,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由人民法院依据事实作出裁决。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带遗弃罪的离婚书范文。 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女...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办理协议离婚注意什么问题
      由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因此要想离婚的话就必须要按照《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方式来办理才行。而其中无论是办理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其实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办理协议离婚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协议离婚注意什么问题 1、离婚协议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