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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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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往往就只有一线之隔。如果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构成刑事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天,我们主要就是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
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的区别的关键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在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时,不能仅凭行为人客观上有违章行为就据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失,而应根据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否有预见义务以及有否预见能力来认定。例如,甲某超速行驶,将乙某撞死。事后证明,乙某是故意撞上甲某的汽车而欲图自杀。在这种情况下,甲某对乙某的死亡根本无法预见,也就不存在预见义务,故甲某主观上不存在过失,也就不应对乙某的死亡负刑事责任。对于甲某,就不能只根据其超速行车而认定其主观上具有过失。
二、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区别要点: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具体如下:
(1)有积极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
(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需要注意的是,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
通过上文对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区别的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他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存在过失的话,则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反之就属于意外事件。只有构成了犯罪的,才能根据《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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